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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报 >  201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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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公布

本报讯  (记者刘修兵)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为适应出境展览文物安全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国家文物局8月19日发布了《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含青铜器、陶瓷、玉器、杂项4类),列入目录的94件(组)一级文物自即日起禁止出境展出。

    据国家文物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出台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九条,即“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禁止出境展览。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的目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禁止珍贵文物出境展览也是国际惯例,例如法国就确定《蒙娜丽莎》等一批珍贵文物禁止出境展览。此次公布的《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包括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的商子龙鼎、商四羊方尊、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彩陶人面鱼纹盆,浙江省博物馆藏新石器时代良渚文化神人兽面纹玉钺,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藏商太阳神鸟金箔片等。

    为加强文物出境展览的规范管理,切实保证珍贵文物尤其是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安全,2002年、2012年国家文物局先后公布了两批共计101件(组)禁止出境展览的一级文物名单,加上此次公布的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前我国禁止出境展览文物达到195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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