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十七大精神,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促进城市经济文化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和支持下,中国文化报社、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中国文物报社适应城市经济文化发展要求,适应文化旅游业发展需要,决定联合发起并主办首届“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年度评选推介活动。
认真搞好活动,加大历史文化街区的宣传,有利于推动社会公众、各级政府在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和保护方式等方面达成共识,对城市经济文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现将有关事项特此公告如下:
一、 活动目的
该活动旨在通过向国人和世界的有效宣传和推介,将当代中国600余座大中城市中那些具深厚文化底蕴、广泛社会影响、鲜明特色与发展活力的历史文化名街有选择、有步骤地介绍给国人、展示给世界,不但有利于城市经济文化的发展,更有利于人们认识中国城市名街的历史文化价值,加强对它们的保护、传承和建设,推进我国新世纪的和谐社会建设。
在有关部委的指导下,由3家主办单位协商,组建由文化、文物、城建领域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审委员会。
二、总体要求与基本程序
总体要求:为了上述目标,主办单位一致承诺:“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将以社会公益为导向,以文化传承为目标,以公平竞争为原则,以公开评选、大众参与为基本方法,在“中国历史文化名街”推介活动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主导下,认真负责地向全社会推出“中国历史文化名街”推介活动并加以实施。
基本程序:
1.公布申报参评时段(2008年10月初至11月底)。
由组委会确定并在中国文化报、中国文物报及相关网络媒体上公布每年申报参评的起止日期和参评条件。
2.申报城市展示其名街形象资料时段(2008年10月初至12月底)。
由组委会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符合条件的参评城市名街(区);组织有关城市陆续在中国文化报上公布参评城市的宣传资料;在2008年12月左右展开书面与网络同时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由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完成首届“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程序,最终评选出当年度十大“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向社会公布本年度“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
3.发榜与授牌时段。
由组委会择日择地,邀请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首届“中国历史文化名街”推介活动结果公示暨2008年度“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命名授牌仪式,与此同时,在中国文化报、中国文物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旅游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文化传播网、中华文化信息网、文化遗产杂志、中国文物网、中国建设报等媒体展开广泛宣传。
三、评选范围、入选标准和
申报条件
(一)评选范围
首届“中国历史文化名街”推介活动的参评范围,确定为迄今已入选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录”区域内的历史文化名街,包括坊、巷、胡同,入选街道称为“2008年度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
(二)入选标准
1.历史要素:历史上曾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或交通要道、军事要地,或者在近代和现代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街道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集中反映文化特色、地方特色、民族特色。为维护历史的真实性,保存历史原物,及对历史建筑的抢救、维护以及修整上卓有成绩。
2.文化要素: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特色,如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传说等。
3.建筑特色:具备一定的规模;所保存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特别丰富、稀世;保留着较完整的传统格局和独特的历史风貌。
4.社会知名度:在本省、市或者区域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及繁荣度,在历史上或者现代发挥过影响。
5.保护与管理机制:城市风貌的完整性。外观及整体风貌的保护良好,构成整体风貌的大多数要素保存完备,如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
上级主管部门对街区的保护和监督具有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街道利益相关者对街道改造持积极参与支持的态度。
6.经济文化活力:对原有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生活有一脉相承的延续性,至今仍维持着其原有的社会功能和经济文化活力。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街道或街区的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详细说明。
2.街道或街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
3.街道或街区所包含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及其他相关内容的清单。
4.街道或街区在历史发展中的保护工作情况、保护要求和保护目标。
5.若有街道或街区改造等情况,应提供街道或街区改造方案,指出改造前后的变化及意义(价值)所在,说明保护资源与开发利用资源的协调情况。
6.社区居民参与保护与改造的事例说明。
7.街区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的说明。
8.街区所属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申报材料可以包括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影像资料。
四、申报方式
“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的具体程序是:由街道或街区所在城市文化部门或城建部门、名街管委会等相关机构,向“中国历史文化名街”推介活动组委会提出参评申报资料,组委会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发出相应的认可通知,即获得参评资格。
五、入选公示与授牌仪式
及品牌维护
评选结果公布后,由组委会择日择地举行入选年度“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推介公示暨授牌仪式。
为适应城市文化建设需要,更好地保护城市文化遗产,维护“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品牌的纯洁与权威性,对于已经获得“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名誉的街区,本组委会有权进行监督。
六、组织机构
1.支持单位
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
2.主办单位
中国文化报社
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
中国文物报社
3.组委会
名誉主任:
赵维绥 文化部副部长
单霁翔 国家文物局局长
高占祥 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主席
4.专家名单
单霁翔、罗哲文、王景慧、张兵、朱自暄、侯卫东、汤羽扬、陈同滨、张杰、张胜冰等
七、媒体宣传
平面媒体: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文化报、中国文物报、中国建设报、中国改革报、国际商报、中国经济时报、中国旅游报、北京晚报、齐鲁晚报、沈阳晚报、辽宁晚报、浙江日报等。
电视、电台媒体:
CCTV—4、CCTV—7、CCTV—新闻、CCTV—10、浙江卫视、山东卫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网络媒体:新浪网、人民网、TOM网、中青在线、泛亚旅游网、文化传播网、中央精神文明网。
望各地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参与。特此通知。
报名表请在www.ccdy.cn中“走进中国历史文化名街”板块下载。
“中国历史文化名街”推介活动组委会
联系人:
江继兰:13601127298
吕天璐:13911460501
侯 丽:1581025745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5号中国文化报社·科教城市周刊
邮编:100013
电话:(010)64292485
6429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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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报社
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
中国文物报社
200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