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全国文物大区,民族文化特色鲜明,历史文化底蕴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丰富,是内蒙古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精神血脉。特别是歌舞艺术绚丽多姿、独树一帜,是内蒙古著名的文化品牌,乌兰牧骑精神成为全国文艺战线的一面旗帜。独具特色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内蒙古繁荣艺术创作、打造艺术品牌不可多得的优势。内蒙古将发扬传统、振奋精神,创作出一批在国内外产生影响的文艺作品来提升自治区民族文化软实力。
文化工作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实行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分开、两加强,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统一,推动内蒙古文化建设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全面落实和完善建设民族文化大区的各项文化经济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投入的方向要逐步转向基层,引导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村牧区转移,推进基层文化硬件载体建设和软件内容建设,努力保证基层文化工作有阵地、有经费、有人员、有活动。当前,要把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大力加强文化资源共享、送书送戏下乡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特别是要把乡镇苏木综合文化站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充分发挥其为广大农牧民开展文化活动和提供文化服务的带动与辐射作用,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看戏难、看电影难、享受文化服务难等突出问题。
随着文化与经济交融程度日益加深,文化的产业属性逐步凸显,文化产业已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要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加活力”的要求,加快建设一批具有重大示范作用和产业拉动作用的文化产业项目。给民营文化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业同等的政策待遇,努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调动中小型文化企业的积极性,做好做精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形成布局合理、富有活力的优势企业集群,使内蒙古民族历史、民族文化在得以保护、利用、弘扬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扬光大。
推动内蒙古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既要按照经济规律办事,也要遵循文化发展的特殊规律,要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把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草原文化崇尚自然、践行开放、恪守信义的核心理念紧密融入和渗透到文化企业发展和文化产品生产的各个方面,增强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核心竞争力。围绕草原文化主题,着力发展内蒙古文艺演出业、文化会展业、音像出版业、文物仿制品和工艺品业等特色产业门类。各地将根据地域文化特点,在壮大产业规模、打造产业品牌、规划和建设产业园区等方面,充分发挥自身文化潜质,因地制宜地发展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项目和产业集群,延伸文化产业链。呼和浩特要打造好昭君文化品牌,锡盟要突出好蒙元文化内涵,通辽要展示好科尔沁文化魅力,赤峰要发掘好红山文化底蕴,呼伦贝尔要体现好“三少民族”文化风格。通过繁荣文化市场、优化文化环境,促进内蒙古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志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