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某媒体报道了河南洛阳龙门石窟附近违法修建别墅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关注。在媒体曝光后,洛阳市政府当即组织了联合调查组进驻调查,查封施工现场,并于2008年12月17日,启动强制拆除程序,将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对于这一事件的有关责任人,洛阳市给予了相应的处理。
记者了解到,这并不是文物保护控制区内第一起违法建设事件,事实上,文物保护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一直是文物违法案件的重灾区。在国家文物局公布的2005年度和2006年度共8起重点督办案件中,就有4起是文物保护控制区内的非法建筑,分别是陕西省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内出现大量违法建筑事件、福建省福州市崇妙保圣坚牢塔(乌塔)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事件、安徽宣城广教寺双塔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事件、内蒙古库伦三寺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事件。
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要求,任何一处世界遗产地在“申遗”时,都要作核心保护区、控制和缓冲地带的保护规划,以保护遗产地的整体风貌景观。这一区域的存在,对于保护世界遗产的自然环境和历史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类违法建设事件的查处受多种因素制约,往往十分棘手。例如,发生在福州崇妙保圣坚牢塔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设事件,省、市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曾多次交涉未果;发生在安徽宣城广教寺双塔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设一事,国家文物局曾派员赴现场核查,并要求其立即停工,但之后建设单位依然我行我素,明目张胆地继续违法建设;河南龙门石窟违法建筑在媒体报道之前,洛阳市有关部门曾多次交涉未果,甚至相关工作遭到开发者纠集来的村民和民工的阻挠。
那么,这类违法建筑为何屡禁不绝,屡令不止,违法行为纠正起来又为何处处掣肘?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副司长柴晓明表示,之所以有如此多的非法建筑行为,主要是受利益驱动。这些违法建筑建在文物保护监控地带,虽然对文物周围的景观造成一定影响,但并未对文物本体造成破坏,够不上破坏文物,因此不能以破坏文物罪论处。而且,由于缺乏强制手段,文物部门前去制止,建筑单位往往置之不理,明目张胆地继续违法建设。
“目前对于文化遗产,有专门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各地文物保护单位也有相关条例可循,甚至在城市、土地方面也都有相关的规定。但有些相关部门和人员有法不依,这比无法可依更加过分。”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张廷皓认为,这些违法建筑的出现,与一些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能缺位和滞后有关。
目前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数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三位,但是相关的立法工作还很滞后。张廷皓表示,在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方面,要制定更加严谨的法律条款。既然我们向世界承诺,就需要强大的法律体系来保证承诺的兑现。
许多专家也建议应进一步加强该领域的立法工作,加大惩处力度。“对于违法建筑,发现后坚决予以拆除,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增大其违法成本,这样违法现象才会减少。”柴晓明表示,首先,要加大对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将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相关管理法规制度,通过多种宣传教育手段广而告知当地城乡居民,尤其是利益相关者;其次,加快我国文化遗产监管体系建设,包括对大范围遗产地内建设活动的卫星监控反应系统等,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第三,要完善相关法律,加大文物行政部门执法权限,赋予一定的行政强制手段,对违法行为给予及时有效的制止。
本报记者 刘修兵 实习生 龚 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