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中枢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2005年10月在中国西安通过的《西安宣言》中,首次提出了文化遗产环境的定义:“历史建筑、古遗址或历史地区的环境界定为直接的和扩展的环境,即作为或构成其重要性和独特性的组成部分。”
我们应注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不要在保护物质遗产的同时,改变遗产地群众的生活方式,也不要因为某些非物质遗产很有名气,而凭空创造一些空间实体。威尼斯古城以水闻名于世,我们有些水城不是也自称为“东方威尼斯”吗?应当说,威尼斯是很有特色的,但威尼斯有不可取之处:游人看不到当地人的真实生活状况,对于旅游者来说,总像是缺少了点什么。晚上或者淡季无人时,空荡荡的,也有遗憾。原凤凰古城县长张永忠说过,他考察过欧洲许多有名的历史城市,可以说凤凰古城有很明显的优势。凤凰古城的山水格局、街道房屋的尺度都很宜人,文化氛围也很浓厚,只是现在的对外交通还不是很方便,但以后更多的人去过凤凰古城后,会对凤凰古城有全新的评价。
说到古村镇的保护,平衡古村镇历史文化价值保护和落后的村镇生活现状非常重要,这实际上是如何在科学发展观前提下体现以人为本的问题。2008年,国务院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经从行政法规上规定了保护为主的指导思想。名镇名村是古村镇的典型代表。从全国古村镇的分布状况来看,西部多于东部。30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东部的古村镇受到的冲击最大,需要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其中,有保护与发展处理得较好的典型,从领导到村民的保护意识在逐步提高。中部有部分古村镇还处在“以保护促发展”的状态,心态上还是想通过保护来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西部部分古村镇还处于未开发、少发展的状态,村民的生存状况并不好,也有盲目发展旅游的例子,值得我们注意。
不论东中西部的古村镇,都存在如何平衡历史文化价值保护和落后的村镇生活现状的问题,这个问题会长期存在。因为对古村镇历史文化价值的认识以及对生活现状的评判标准一直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
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具体来说,镇和村有很大的区别,镇可以分为城关镇、中心镇、一般镇等,南方有的镇比北方的县城规模还大,经济也更加发达,可以按照一般城市的概念去理解。古村落在生活方式、巷道布局、村落特色等方面与城镇很不相同,要特别强调因地制宜的原则。
举个例子,现代化的标志之一是汽车,但是古村镇的狭窄街巷不应为了汽车进出方便而拓宽。因为拓宽巷道会改变巷道与住宅的尺度,改变原有历史环境。我们可以想办法通过规划,在古村镇合适的位置安排汽车的停放,不能因为停放不方便这个可以克服的原因而破坏了古村镇的风貌。这一点上国外的小镇做得很好,尽管他们的汽车比我们还多。
顺便再说一句,有些古村镇,打着改善基础设施的旗号,拓宽了一些不需要拓宽的街道,影响了古村镇的景观,这种做法同样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