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志成
“文化”是内涵和外延都极其复杂的概念。从文化人类学看,文化囊括了人类活动所创造、积累的一切成果。在所有的现代经济产业中,恐怕也没有哪一个产业或行业像“旅游”那么包罗万象。作为现代主要经济产业之一的旅游业,几乎涉及到了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等所有经济产业和行业,自然、地理、人文、历史、文化、艺术、宗教、心理等所有学科。
文化与旅游的结缘,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结果和自觉选择。从文化人类学角度看,旅游的主体是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社会人,他们是“文化人”,而不是自然人;“旅游”这一主体的行为特征,是一种文化行为、社会活动,而不是个体的自然行为。从这个主体看,旅游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提高到一定水平后自觉的、必然的文化需求和精神追求,是人们为了满足求知欲、好奇心,获取新的知识、审美享受、娱乐休闲、身心放松而离开住所、前往异地进行的一种集出行、游玩、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休闲等要素于一体的综合性的文化消费行为,是一种积极、健康、科学的娱乐身心、修身养性、提高素养的高尚生活方式,是一种获取审美享受、心理满足,增长见识,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完善自我,使自我人格得到全面提升和发展的高级精神活动。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文化在旅游中无处不在;传统历史文化不仅是民族思想文化的宝藏和精神家园,而且也是一种战略资源和生产力要素,蕴藏着巨大的现代旅游经济潜能;新兴现代文化是旅游资源的重要补充和生力军。人文旅游资源是旅游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核心基础,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是发展旅游业的重中之重。发展文化旅游,不仅要“以人为本”,而且必须“以文为本”。
在可被开发利用的所有旅游资源中,人文资源构成了旅游资源的主体。人文旅游资源既包括传统历史文化,也包括现代新兴文化。民族传统文化是在历史时期长期积淀形成的民族思想文化的宝藏和精神家园,同时在现代旅游业日益发展的全球化知识经济时代,也是重要的生产力要素,具有巨大的经济潜能;通过发展现代旅游业,开发文化旅游产品,民族传统文化将产生无与伦比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它既是人文旅游资源的主体,也是现代旅游经济的基础,既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无形资产和软实力,也是可转化为有高价值、高效益、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资产和生产力;要把民族传统文化当做战略资源,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在合理、适度开发、利用中保护好、传承好优秀民族传统文化;过度商业化甚至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的开发利用,会对民族传统文化造成无法弥补的不可逆转的损失和伤害,也不可能有较为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现代新兴文化尤其是会展、节庆、影视、休闲、保健、娱乐、动漫、文化创意行业,是人文旅游资源的重要补充,要着重做好观念更新、市场导向、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其生力军作用。
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不仅要满足人们旅游的文化消费需求,而且也要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和社会经济环境,在发展旅游中实现文化的永续保护、传承和再创造,达成文化的传播和交流。通过旅游文化产品的合理适度开发,使古老的文化形态化腐朽为神奇,起死回生,重新焕发出生命活力,不仅起到永续保护、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作用,而且在此基础上创造出新的文化形态和载体,丰富并发展民族传统文化;同时,通过旅游过程中“文化人”的社会化活动,实现异地、异文化的人与人的交流,文化信息的传播,以及不同文化之间的接触和交流,从而进一步实现文化的交融和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