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隗瑞艳)日前,文化部正式公布2008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江苏泰州4·12非法演出案、上海比·约克违法演出案、北京网上拍卖违禁油画案、天津6·03盗版音像制品网络团伙案、上海维莱公司擅自从事网络游戏案、海南1·13非法光盘复制案、武汉2·22“手指指”违法电子游戏案、贵州伪造公章并擅自组织文化艺术活动及评奖案、广州5·20盗版光盘案、重庆11·19淫秽图书销售窝点案。这是文化部去年发布《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之后,首次公布的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内容涉及演出、娱乐、音像、网络、图书、艺术品、艺术培训等不同市场门类。
2008年,面对国际国内复杂形势,文化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以迎接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为主线,重点部署开展了文化市场“奥运保障行动”,并结合不同阶段、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特点,分别组织开展了网吧、音像、网络游戏、电影等市场门类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含有宣扬色情淫秽、影响民族团结稳定、危害国家领土完整等禁止内容的违法文化产品,严厉查处具有典型性的大案要案,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文化创新,文化市场秩序和环境明显改观。
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以案件为抓手,通过抓典型案件,抓大案要案,打击违法活动,惩治违法分子,切实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为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督察督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文化部制定发布了《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重大案件的标准及督察督办程序。2008年,文化部直接督办了海南1·13非法光盘复制案、天津6·03盗版音像制品网络团伙案、武汉2·22“手指指”违法电子游戏案等重大案件,江苏省文化厅、天津市文化局及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海南、贵州、广州、武汉等地文化市场执法机构也相继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
文化部市场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重大案件的查处,推动了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据统计,2008年,全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526万余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513.9万余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 6243万余张(盘)、非法书报刊1436万余件、非法电子游戏机76423台,受理举报66096件,立案查处案件89621件,办结案件71694件,停业整顿各类文化经营场所14638家,取消经营场所资格2297家。执法力度的显著加强,有效打击了侵权盗版文化产品、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活动,展示了文化执法的良好形象。
这十大案件充分显示出当前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及未来执法工作的形势与任务,均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对各地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十大案件中,出现了艺术品、网络文化、电子游戏、艺术培训等方面的案件,表明各地文化执法机构已经开始关注新兴市场或以前相对忽视的一些市场门类的执法工作。目前,新兴文化市场领域的执法无经验可循、关注程度不高、调查取证难度较大、案件办理成本较高。文化部将从完善政策法规、增加执法交流培训、补贴重大案件办理经费、建立技术监控平台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重大案件及新兴领域执法的督察督办及指导。
2009年,文化部还将通过以案说法、案例教学的形式,进一步总结上述十大案件的办理经验,推动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的督察督办工作,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以全新的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打击非法演出、伪造公章、拍卖违禁油画、经营违法游戏产品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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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泰州4·12非法演出案
2008年4月11日,江苏省文化厅接到关于在泰州市举办的“2008凤城之夜——泰州奥运主题歌会”涉嫌未经许可擅自演出的举报。4月12日,江苏省文化厅正式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该演出系一起假借泰州市人民政府、北京奥组委名义,伪造演出批准文件,擅自举办的有多名涉外及港台演员参加的非法演出活动,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江苏省文化厅依法对演出活动的主办单位泰州市日报社,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24134元,并处罚款102万元的行政处罚。两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也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上海比·约克违法演出案
2008年3月2日,冰岛歌手比·约克在“2008上海演唱会”结束时,加唱了一首未经批准的歌曲《宣布独立》(Declare Independence),在演唱该歌曲的中间和结束时,用英语呼喊“Tibet、Tibet”(西藏、西藏)。这一事件在国内外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