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晓林
4月2日、3日,由江苏省文化厅、浙江省文化厅、上海市文广局主办,南京市鼓楼区政府、南京市文化局承办的第五届“长三角公共文化论坛”在南京市举行。论坛以“社区文化与公民文化权益的实现”为主题,来自江苏、浙江、上海三地15个城市社会文化系统的同行们又一次相聚在一起,共同研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建设有特色的品牌社区文化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总量规模最大、最具有发展潜力的地区,同处于吴越文化圈的该地域内的各省市在城市文化发展中形成了相同或相近的文化传统、文化理念和人文精神,以及共同的发展途径和目标追求。中共兰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副司长孙若风在论坛上作了主题演讲,重点阐发了区域文化建设与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关系。他认为,经济发展是区域合作的第一推动力,而区域合作必然由经济现象扩展到文化现象。他提出,在建设社区文化中建设区域文化,要注重引导和跟进、管理和服务、吸引与融入并重,要通过公共文化服务的平台展示社区文化的开放性,通过历史文化的平台展示社区文化的独特性,通过日常生活的平台展示社区文化的丰富性。
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副司长张永新出席论坛并讲话。他说,近年来,各地结合城市化建设和社区发展的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社区文化,取得了很大成绩。据统计,全国共有82033个城市社区,其中建成文化中心34064个,建成率为41.4%。但同目前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和广大城市居民的实际需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社区文化设施不足,活动内容贫乏和活动形式单一,工作队伍素质不高、状况不稳定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他表示,文化部今年将推进社区文化建设作为一个重点,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和安排部署,在加快乡镇和街道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的同时,也将制定规划,加快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让广大群众就近方便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着力建设具有鼓楼特色的品牌社区文化。他们首先注重载体建设,先后投资4000余万元,在黄金地段建成总面积9100平方米的多功能、综合型文化艺术中心;各街道通过新建、调整、置换等形式,均建成了1000到3000平方米的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各社区居委会以本土文化特色为基础,建立了石头城社区历史文化陈列馆、颐和路社区将军馆等各具特色的社区文化综合活动室。其次,他们注重抓活动,精心办好每年的“文化三节”,即“激情鼓楼”社区文化艺术节、湖南路民俗文化节和时尚旅游节,每年的“三节”期间演出量达120余场,受益群众近90万人次;精心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如开展社区家庭才艺展示活动、“书香鼓楼”系列读书活动、“社区文化讲坛”知识讲座等。
江苏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世华表示,对于城市社区文化建设,近年来江苏省不断加强指导、引导的力度,要求各级文化馆切实把工作重心下移,深入社区,加强对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辅导,普遍建立社区文化志愿者队伍,培养文艺骨干,扶持文艺团队,根据各社区的不同情况组织策划符合社区实际、贴近群众需求、便于群众参与的文化活动。如镇江市举办的“文心剧场”市民大舞台活动、无锡市的“激情周末”广场文艺演出、常州市的“欢乐社区行”系列文艺演出等均已实现系列化、制度化、经常化、品牌化。
从“参加”走向“参与”
虽然近年来有着雄厚经济实力的长三角地区在社区文化建设方面可以说走在全国的前列,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这次论坛的一大特点就是代表们除了介绍经验,更多的是探讨问题。浙江嘉兴市群艺馆的黄放提出疑问:公民文化权利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进程中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体现?她认为疏离状态是当前公民文化权利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真实现况,这是一种认识的缺失,更是公共文化服务操作和执行过程中的责任缺失。通过自己的调研,她认为,一些部门和领导在制定文化政策时,对公民切实的文化需求缺乏充分的了解和可供决策的科学数据,而仅仅基于对文化服务的单方施与意愿而制定了某些决策项目,致使该政策在被推行时出现了脱离实际需求的情况。同时,公民对自身的文化需求也缺乏更深意义上的思考和关注。在一项对外地务工人员的调研中,有近80%的新居民对当前的文化生活感到不满意,希望在自己的小区能有图书室、阅览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小区的图书室、阅览室的覆盖率已经达到50%以上,但新居民中经常去的人仅占11%,有24%的人在回答是否愿意在文化生活方面花钱时表示非常不愿意。黄放认为,公民自身对文化权利的本质认识和实际维护与他们的文化需求外在表征发生背离,这种疏离更值得我们进一步深思和探讨,而主体错位应该是公民文化权利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疏离的根源,需要以人本意识加以改正。
宁波市文广局的张武刚也对此进行了阐述,提出居民对社区的参与方式应该从简单的“参加”走向“参与”,社区成员的积极参与将在未来的社区文化建设中占据主导地位。他认为,当前影响社区成员参与文化建设的“瓶颈”主要有四:一是社区成员与社区之间没有明确的利益关系;二是参与者与社区管理机构之间缺乏互信;三是参与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可操作的程序规范比较欠缺;四是进入社区的非政府组织太过弱小,对社区成员构不成影响。
这些问题可以说是一种普遍的存在,而在一些地方,近年来在社区文化建设方面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也取得了一些颇为值得借鉴的经验。至2008年底,上海市先后投入30.5亿元,建成了135家规范化、标准化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5115个居委(村)综合文化活动室。
上海市文广局副局长王小明提出,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要强调科学发展,注重实效。一是设施建设要强调因地制宜,协调发展,既要考虑与经济发展程度相协调、与城乡发展水平相协调,也要考虑与后续使用保障相协调,不宜提“标志性建筑”“先进一流”之类不切实际的口号,否则很容易异化成“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二是功能设置上要强调听取群众意见,服从公众需要。为此,他们专门做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功能配置与使用效益的研究”。三是活动场地布局方面要强调共建共享,一室多用。王小明认为,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与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水平。实事求是地看,要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机构自己来生产文化产品,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服务,无论主观能力还是客观条件,都有很大困难,提出高要求也不符合实际。要丰富和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服务能力,一要依靠政府公共财政加大投入适度保障,二要动员全社会广泛介入,可采用由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多种渠道采集,由群众自主选择,按需向基层配置的办法来缓解实际困难。同时,王小明也强调,对于公共文化服务要着力建章立制,加强监管。无论是标准的制定还是政策制度的制定,都应该突出“保公共、保公益、保基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