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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报 >  200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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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清缴低俗音像制品

  本报讯 (记者白炜)一段时间以来,一些音像出版、复制单位打着人体艺术、性教育等幌子,违规或非法出版、复制从封面、包装到内容都存在低俗、淫秽色情问题的音像制品,一些合法销售单位将这些音像制品堂而皇之地上架销售,严重污染了社会文化环境,败坏了出版行业形象。4月12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即日起至5月中旬,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各地以本通知附件提供的第一批205种低俗音像制品清缴目录为线索,迅速开展清缴整治行动。对音像市场进行拉网式清查,对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等单位反复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盘(张)。凡低俗、淫秽色情音像制品一律下架、收缴和销毁。如发现新的低俗音像制品品种,也务必一并清缴。对在清缴中发现的重要线索,要追根溯源,深入查处。

  通知要求,新闻出版部门要对低俗音像制品的“三审”情况、版号和复制委托书使用情况、样品缴送情况进行严格检查、依法处罚,特别是对以“合作出版”名义进行买卖版号出版或一号多版、废号出版而导致低俗音像制品大量出版的音像出版单位,以及从事非法复制活动的复制单位,要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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