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州政府组织开展的黔东南州百名民族民间文化优秀传承人评选活动于近日拉开序幕。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黔东南州委、州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专家委员会,颁布了《黔东南州民族民间文化优秀传承人选拔管理办法(试行)》。这一选拔管理办法规定,除国家级和省级传承人可直接入选外,黔东南州还将评选出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优秀传承人。被评为州级民族民间文化优秀传承人的,将获得州政府每人每年3000元的资助。被评上民族民间文化优秀传承人的,每年必须有1/3的时间从事民间文化传习活动。黔东南州将对这批民间文化优秀传承人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届满考核并启动下一届评选。目前,已收到全州各地推荐材料173份,评审工作将于近日开展。
(刘必强 杨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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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是民族原生态文化的富集地,民族文化遗产蕴藏丰富。州内已有39项、53个保护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124项省、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达659项。此外,州内还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6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