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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报 >  200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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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假新闻 各国有高招

  近日,针对部分媒体出现严重失实报道,个别采编人员炮制虚假新闻、转载未经核实的报道等现象,新闻出版总署印发了《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要求各地新闻出版单位采取8项措施,制止虚假报道,切实维护新闻单位的公信力。

  形形色色的虚假新闻让人真假莫辨、虚实难分,给社会和媒体本身带来了严重的伤害。美国百年大报《纽约时报》曾在2003年5月自揭家丑,披露该报记者杰森·布莱尔肆意杜撰、捏造假新闻,引发美国公众对媒体职业操守的质疑。美国发行量最大的日报《今日美国》随后也爆出丑闻,其王牌记者杰克·科利被指证在过去十几年里蓄意捏造和杜撰了至少8篇重大新闻,其中有的竟还获得了普利策新闻奖提名。丑闻曝光后,报纸和普利策奖的信誉都大受损伤。布莱尔事件不久后的一次调查表明,只有46%的美国公民认为《纽约时报》“非常可信”。同时,假新闻使得《纽约时报》公司股价从2002年中最高点53.80美元一路下跌到约37美元,股票市值缩水约31%。因此,对各国政府和媒体而言,如何减少乃至杜绝虚假新闻都是一个必须面对和重视的问题。

  依靠法律规范严惩虚假

  西方媒体注重完善法律和加强立法,通过法律手段来防治假新闻。英国没有新闻法和出版法,对报纸内容没有专门的法律规章制约,但是对广电媒体的管理较为严格,政府按照国会的条令来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同时还颁布广播电视法案,对责任和节目内容等有非常详细的条文约束。美国的新闻法则有着悠久的历史,其核心在于通过第一修正案保障新闻媒介及其从业人员的权利以及公众知情权等其他权利,同时还通过诽谤法等相关法令对媒体不负责任的失实报道进行法律制约。如果当事人名誉受损,以诽谤罪起诉媒体,记者又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时,媒体将被罚以巨款。

  一般而言,惩治机制的缺位会导致假新闻的泛滥,进而影响到新闻质量。如今西方的主流媒体,针对第一类“低层次”假新闻的惩治机制比较到位,出现关键性事件的时候也能做到迅速出击、杀一儆百。 1998年英国独立电视管理委员会就曾对虚假制作纪录片、违反各商业电视台协作一致的节目守则的卡尔顿电视台处以200万英镑的巨额罚款。该委员会同时宣布:“已经严肃考虑过是否应该缩短卡尔顿电视台的执照期限。”2000年,德国新闻记者弗兰克·谢兰克因在车臣事件的报道中“编造谎言,蒙蔽观众,违背了记者的职业道德”被开除。

  道德建设与自律机制

  为了避免对簿公堂和因败诉而导致的资产损失,英美媒体更倾向于选择自律机制。自上世纪后半叶以来,随着社会责任理论的诞生,西方国家纷纷加快了新闻职业道德的建设步伐,形成了以英国、德国为代表的通过议会立法建立新闻评议制度和以美国、法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在新闻媒体内部建立严格的内审制度这样两种形式的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机制,为很多国家所效法。

  行业监督使得造假的媒体与记者受到空前的舆论与名誉压力,而部分媒体内部的独立监察员制度,则能够在该媒体内部进行及时监督与纠错。《纽约时报》特有的更正制度与《华盛顿邮报》代表的独立监察员制度都是美国媒体自律的典范。而在英国诸多大报中,《卫报》及其姐妹刊物《观察家报》都采纳了独立监察员制度。《卫报》的记者章程也有相关规定:记者有责任尽快修正重大错误,有义务和独立监察员坦诚、公开地合作,一旦发现犯下任何错误,必须及时向独立监察员汇报。

  重视网络虚假新闻的治理

  网络新闻具有传播速度快、存储空间大、互动性强等优势,但同时,网络匿名性和开放性的特点,也使得网络监管困难重重,为虚假新闻的泛滥提供了快车道。

  土耳其通过一项互联网管制法令,规定“对于发布虚假新闻、诽谤或类似内容的网站要处以8.5万美元以下的罚款。”西方社会也通常希望通过立法来治理网络虚假新闻,尽管人们对于“保障言论自由”与“互联网内容管制”之间的关系问题还存在很多争议,但是,界定互联网的言行准则、对互联网的言行进行法律规范仍是西方网络媒体最基本的做法。

  自身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也是目前各国网络媒体防治虚假新闻的有效途径。新加坡设立了国家互联网顾问委员会,通过随时提出咨询建议,为互联网的发展提供健康、有序的环境;日本总务省主管媒体的机关则主动邀请ISP运营商、软件开发企业及消费者代表组成自律性组织,并引进分级管理制度,待组织成立并正常运作后,政府则退出该组织,完全依靠民间组织的力量对互联网内容进行监督并实行行业自律;英国对互联网内容进行管理时贯彻“监督而非监控”的理念,主要通过英国网络服务商于1996年9月成立的行业自律组织——网络观察基金会来实行。为鼓励运营商自律,英国网络观察基金会于1996年9月与网络提供者协会、伦敦网络协会两大ISP协会共同发表一份《安全网络:分级、检举、责任》文件,以此作为运营商自律的基础,之后又由50家ISP运营商组成的协会联合草拟一项运营商行为守则,作为运营商自律的规范。美国的网络行业组织也在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如美国电脑伦理协会制定了“十诫”,美国互联网保健基金会的网站规定了八条准则等。

  尽管通过互联网传播的虚假新闻层出不穷,但拒绝虚假新闻几乎是所有发布新闻信息的网站的明确承诺。《坦帕论坛报》的守则是:“不能因为互联网的独有特点而降低我们判断、采集和传播信息的标准。”《林肯每日星报》说:“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充分扎实的核实,而且必须坚持新闻报道的公正性标准。”《罗阿诺科时报》则规定:“不得引用任何来自网站上的貌似事实性的信息,除非你确信这家网站的权威性或对这条信息进行了独立核实。”

  静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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