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文化遗产日期间,由中国文化报社、中华文化促进会、中国文物报社联合发起并主办的首届“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授牌仪式在北京举行,在社会上引起较好反响。历史文化街区价值几何?中国历史文化街区的现状怎样?如何有效保护中国历史文化街区?就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
记者:当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成为公众越来越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重要性。
单霁翔:一座现代化城市的特色,除了要有时代气息外,还要有历史文化传统。比如,一提起福州就会想到三坊七巷,一提起哈尔滨人们就会想到中央大街,一提起青岛就会想起八大关。对于一座城市来讲,文化遗产是自己的品牌和个性,是财富,是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基础。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地区、一座城市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最好见证。同时,作为城市文化遗产保存最完整、最丰富的地区,历史文化街区被世代生活于此的人们倾注着很多复杂的情感,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有利于增强人们对所在社区的认知感、认同感,进而产生自信心、责任心,最终形成热爱家乡、奉献家乡的热情。
历史文化街区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对于建设特色城市有现实意义。文化被誉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这一点已经在很多城市的发展进程中得以证实。作为城市发展独特见证的历史文化街区,更是具有多方面的资源效应,在城市形象宣传、历史文化教育、乡土情结的维系、文化身份的认同、生态环境建设、和谐人居环境的构建等多方面具有综合的价值。有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绝不是城市发展的包袱,而是建设特色城市的重要基础。尤其是对一些着眼于建设国际旅游胜地的城市来说,发展历史文化街区独一无二的精神传承特性,已经成为该城市整体发展的精华所在。
记者:近年来,我国政府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尤其是法制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单霁翔:上世纪 80年代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逐渐从文物单体保护拓展到整个城市历史文化、传统格局和城市特有风貌的保护。根据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于同年公布了我国首批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同时,首次提出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概念,并要求地方政府依据具体情况审定公布地方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2002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一步规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并报国务院备案。同时规定,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专门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首次被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2005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对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评审、规划、保护等提出明确要求,比如要求各地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对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通知》是我国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加强和改善我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2008年公布执行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首次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的含义,即“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条例》还对相关保护措施做出明确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必须符合保护规划要求;二是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三是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的主要出入口设置标志牌;四是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消防、安防。
总之,经过多年努力,尽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但我国政府已经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公众参与保护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撑。
记者:您刚才提到,目前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单霁翔:虽然近年来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不断努力,我们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应该看到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旧城改造”中的盲目开发建设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的破坏。一些城市在开发建设中大拆大建,不仅破坏了原有的社会组织结构,而且使很多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历史文化名街遭到灭顶之灾,使原有的历史街区丧失了传统肌理,失去了特色风貌。一些在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在人们生活中影响深远、具有重要文化与情感价值的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其中的传统民居,常常以“旧城改造”或“危旧房改造”的名义,被全部推倒拆平,沦为“无知”与“无畏”的牺牲品。第二,“拆毁真古董,制造假古董”的“仿古一条街”行为盛行泛滥。一些城市在尊重历史的幌子下陆续推出了许多由传统街道改造而成的“汉街”、“宋街”、“明清一条街”等,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沦为失去真实价值和历史信息的“假古董”。第三,超负荷旅游和商业开发破坏历史文化街区的文物“原真性”。一些城市的发展仅仅注重经济功能而忽略其中应有的文化质量,仅仅注重物质结构而忽视文化生态和人文精神,将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居民全部迁出,把民居改为旅游和娱乐场所,使历史文化街区失去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习俗,失去了文化遗产原真性。第四,不合理定位改变历史文化街区环境。比如,北京什刹海地区曾以宁静优雅的环境和独具古典特色的人文风貌而著称,在上世纪末的“旧城改造”中变成一个“酒吧区”,虽然在被确立为历史文化保护区后避免了拆除的命运,但原有的自然与人文的和谐共处已经荡然无存。过去一提到什刹海,人们就会想到湖水、胡同、四合院,而现在,提的更多的是酒吧、餐馆和旅游商品。
记者:其实每个人心中都藏有一条能够触动他情感波澜的老街,您可能也是这样。
单霁翔:在中国人的传统理念中,家又称为“家庭”。人们的生活中需要一个可以与自然沟通对话的庭院空间,因此,对传统民居院落的保护,就成为对植根于炎黄子孙心灵深处的“家庭”的保护。一座座传统民居院落相依,形成一条条历史街巷,一条条历史街巷相连,又构成一片片历史文化街区,从而形成既秩序井然又气象万千的城市文化景观。这些历史文化街区往往是城市记忆保持最完整、最丰富的地区。它们不仅是一个地区、一座城市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最好见证,也是人们的精神家园;它们既体现出历史文化价值,也构成今天现实生活。(下转第七版)
本报记者 江继兰 吕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