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黄埔区公开招考文化馆馆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扩大选择范围,对招考条件做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 招考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有从事文化、艺术工作5年以上经验,具有较丰富的组织和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策划和协调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各种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
(二)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文化、艺术系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09年6月30日)。
(五)外地户籍的人员,需符合广州市有关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
(六)同等条件下,担任过市、区(县)级以上文艺团体(协会)领导职务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
2009年7月16日至30 日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其他事项同2009年6月2日在黄埔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上的公告。联系电话:020—82377737。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