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作家杨红樱收到一位家长发来的邮件:“我的孩子特别崇拜你,你所有的作品他都收藏。但最近我们买了一套《杨红樱作品精读》,却发现是一本挂羊头卖狗肉的书,因为里面你的作品不到1/3,其他都是小孩子作文和练习题什么的。这也可以叫《杨红樱作品精读》吗?”
杨红樱有些莫名其妙,因为她从没出过这样一本书。经调查,她发现果真有《杨红樱作品精读》在市面上销售。几经交涉未果,杨红樱将该书出版方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告上法庭。原以为胜诉毫无悬念,没想到今年6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杨红樱的诉讼请求,理由是杨红樱曾于2005年4月和二十一世纪出版社签订过一份授权合同,授权出版社在《马小跳作文》系列图书中引用自己作品的内容,有效期为5年。而《杨红樱作品精读》的封面下方,就印有“马小跳作文”字样。
官司输了之后,杨红樱一直保持沉默。8月18日,在国家版权局和中国作家协会联合举行的作家版权保护座谈会上,她再也忍不住了,第一次亲口述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封面上明明印着‘杨红樱作品精读’,但由于版权页上没这几个字,出版社就辩称他们出版的不是《杨红樱作品精读》,而是‘马小跳作文’系列。法院居然也就认了。”杨红樱无奈地说,“官司输了,现在这套书公然摆在书店显眼的位置卖,人家根本不怕。本来我是理直气壮的,如今反而觉得有理说不清。”
“蓄水池”里的“漏洞”
与杨红樱的遭遇不同,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抗抗这几年也打过几起著作权官司,却都以胜诉告终。1999年,她和张洁、刘震云、毕淑敏、王蒙、张承志一起,将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其网站“北京在线”非法刊载了他们的作品,6位作家最后胜诉。2007年,她又和李鸣生、张平、卢跃刚、邱华栋、王宏甲、徐坤一起状告北京书生公司未经许可提供其作品下载,7位作家获赔48万多元。“从我们第一次打官司到现在,已经10年过去了,但侵权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作家几乎变成了弱势群体,一个好的作品出来,谁都可以上去咬一口。”张抗抗说,“文化的发展和繁荣,是建立在不断创新基础上的。但如果创新的成果不断被剽窃和利用,创新的积极性就会受到重大打击,创新的成果也会被消解。作家版权保护的现状就像一个蓄水池,作家千辛万苦地向里面注水,但是池子下面有一个大漏洞,侵权行为使水不断地流走,精神财富、文化财富也随之消失了。”
“一本书只要印到两万册以上,就一定会有盗版。盗版书原来还需要排校,现在一扫描就行了,无论是品相还是差错率都不亚于正版。而且盗版书的印量惊人,甚至能达到正版的几十倍。朋友跟我开玩笑说,你们出版社要是没钱了,可以雇一个律师,跟涉嫌侵权的所有网站都打一遍官司,一年下来赚上百万元没问题。”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潘凯雄说,“话虽如此,现在我们出版社所能做的,也就是防伪而已。像出版哈里·波特系列图书时,我们连核技术都用上了。书上面的防伪标识,真的是在核反应堆里做出来的。”
张抗抗感慨,花样不断翻新的侵权行为对于作家来说,无异于“一个又一个洪水猛兽”,先是盗版书,然后是网络非法阅读和下载。如今,手机小说、电子阅读器也泛滥成灾。“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文学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作家版权保护也因此面临新的问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高洪波说。
作家合同意识
维权意识不强
2005年7月,在国家版权局、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的大力支持下,数字传播机构“中文在线”联合国内数十家出版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众多知名作家,共同发起成立了“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迄今为止,“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已经处理过300余个侵权案件。“作家版权保护不力,原因固然很多,但跟作家自身不具备专业版权知识、合同意识和维权意识不强也有一定的关系。”中文在线总裁童之磊说。
“版权保护的很多专业知识,作家们其实都不太清楚。有几个作家能讲清楚什么是信息网络传播权?又有几个作家知道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包含无线传播权的?”童之磊说,“我建议国家版权局和作协专门对作家进行版权培训。当然,我们不可能指望所有作家都成为专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者,所以更重要的是加快建立专业的版权服务机构。”
军旅作家李鸣生对这一点也深有感触:“一个老学者,80多岁时出了一本书,出版社天天缠着他,要跟他签合同。合同他完全看不明白,一辈子写一本书不容易,所以也不敢随便签。于是跑来咨询我,爬楼梯爬得气喘吁吁的。因为不懂合同,写了一本书反而成了一个包袱。”
高洪波说,作家版权保护有两个“重灾区”。一是图书的出版合作纠纷日益复杂化。不少作家对出版合同基本知识了解甚少,往往在未完全了解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就签约了,为日后纠纷的发生埋下了隐患。二是网络侵权盗版方面的恶性事件不断发生。大多数作家往往很难发现作品被网络侵权,即使发现了,也由于调查取证难等原因,最终放弃维权。
“虽然作家被侵权的居多,但有时他们自己也会侵权。”潘凯雄说,“比如我们出版社和作家签的一般都是专有出版权,也就是说,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但有的作家却不了解什么是专有出版权,又授权给其他出版社,还振振有词:‘他们出的是插图本,跟你们的不一样’,让我们很无奈。”
侵权成本太低
惩罚力度不够
“现在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实在太轻。我们状告书生公司,索赔150万元,结果只判赔了48万多元。被侵权1500多万字,每千字才赔了三十几块钱。”李鸣生说。童之磊说:“最近我们起诉广州的一家网站,他们赔了大概十几万元,该网站负责人满不在乎地说:‘我们网站上有几万本书,如果都取得授权的话,一年至少要花几百万元。跟你们打官司,就算输了也不过赔十几万元,划得来。’这俨然已经成了一种商业模式,所以惩罚标准一定要提高。此外,还应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多抓几个典型案件,以儆效尤。”
高洪波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完善版权保护的相关法规和制度建设,提高版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同时呼吁全社会尊重智力成果,提升公众尤其是网民的版权保护意识。“版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近日我们首次以中国作协的名义开展集体行动,替毕淑敏等3位作家向《知音》杂志社发出了维权通告。今后,我们将把维护作家权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加强普法宣传,强化作家的版权保护意识,增强作家的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侵犯作家版权的现象发生。”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则表示,国家版权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与中国作家协会、出版机构及作家的合作,通过研讨、培训等方式,树立行业诚信,提高维权意识。
本报记者 黄小驹 实习生 徐梦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