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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报 >  200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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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数字化应遵守版权法

  据新华社消息 欧盟信息社会和媒体委员维维安·雷丁以及负责内部市场和服务事务的委员查利·麦克里维9月7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发表联合声明说,应积极推进图书数字化进程,但在这一进程中应全面遵守版权法。

  雷丁和麦克里维认为,欧盟在文化和经济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仅欧盟国家的国立图书馆就拥有几千万册图书,但这些图书只有1%实现了数字化,因此应当积极推进图书数字化进程。

  两名欧盟委员强调,图书数字化对欧盟来说是非常庞大而艰巨的任务。在图书数字化的进程中,不仅需要公营和私营部门共同参与、积极合作,还应全面遵守版权法。欧盟各成员国应使其不尽相同的版权法适应数字化时代的要求。

  欧盟委员会于7月7日和8日举行一系列会议和听证会,主要讨论图书数字化、版权法等问题以及谷歌公司与在美国的作者和出版商达成的数字图书和解协议对欧盟的影响和应对办法。欧盟委员会将总结与会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提出立法建议,以制定欧盟适应数字化时代的新法规。(刘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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