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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报 >  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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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每年2000万元支持文化产业

  据新华社消息 (记者林艳兴)日前出台的《江西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今年起江西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五类文化产业,助推全省文化产业驶入“快车道”。

  江西是文化资源大省,拥有世界文化景观1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座,国家文物保护单位24处95个点。丰富的文化资源成为江西发展文化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潜在而丰富的红色文化、革命文化、陶瓷文化、青铜文化、客家文化资源将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着力点。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是政府鼓励投资且能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

  据介绍,江西重点扶持的文化产业主要包括五大类:网络、动漫、新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娱乐、文艺演出等门类;重点文化产业基地、文化产业示范区块及示范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及文化出口项目;其他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等。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强调,知识产权有争议、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两年,或者申请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均不在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内。据悉,专项资金将主要采取项目补助、股权投资、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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