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清泉
长三角是作为一个相对聚合的文化区域、一个具有很深关联度的经济共同体而存在的。长三角16城中的任何一个城市,都只不过是长三角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大系统中各个部分的自然汇聚和简单组合都不能增加整个系统的总体效应。只有各个部分之间形成有机的联系互动,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和放大总体效应。
面临最好发展机遇期
首先是国家文化政策利好带来的机遇。国家陆续出台的文化利好政策包括:中央提出要“掀起文化建设新高潮”,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建设”,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在具体政策方面,为应对金融危机和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国家颁布了诸如《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化部还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了《关于扶持培育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合作协议》,并下发了《关于申报中国进出口银行“扶持培育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不少具体政策的有效期恰好是3年左右。这意味着今后几年将是长三角地区文化联动发展进入破解各方矛盾、寻求深度合作的机遇期。
其次是金融危机带来的逆市发展机遇。经营性文化产业逆市发展的事实表明:那种不直接面对大众消费者的,以前端型原创、中端型加工为特点的“生产性文化产业”领域,更会直接遭遇危机冲击;而那种直接与大众消费者构成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买卖交易关系、实施福利配送关系的“服务性文化产业”的某些领域,除了在炫耀性消费、高代价消费方面会逐渐收敛外,很可能还会逆市增长,显现出一定的抗跌性甚至冲高性。2008年江浙沪文化产业逆势飘红的事实说明,即使受金融海啸冲击,文化产业的某些领域依然可以有所作为。同样,公益性文化事业在危机时期广受群众欢迎、具备国家政策性扶持和社会动员的优势(如实施“家电下乡”政策等),也会在相当意义上为文化联动发展创造一定机遇。
第三是世博会带来的效应放大机遇。世博会是全球最高级别的文化科技创意盛宴。2010年举办上海综合性世博会,实际上就是开办人类举全球之力为主办国特意打造的一个国际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其形态规模、内涵质量、拉动效应非比寻常。因此,即使在金融危机加大成功举办世博会难度的情况下,上海依然可以借助举办世博来营造长三角阶段性的世博文化消费高潮,从而使长三角文化消费获得一次历史上的发展突进。
具备天时地利人和优势
就现有的经济实力、市场活力、人文资源、区位特征等基础来看,长三角地区完全具备文化联动发展的条件。长三角在占全国约1%的国土面积上实现了20%以上的GDP, 创造了30%的进出口贸易额,吸引了40%的实到外资;其以长江、大运河乃至沿海为依托而历史形成的江南文化深厚底蕴,其所具备的毗连内陆、汇通海外的区位优势,其以世界第六大都市圈密集组合的15+1城市群等要件,均一再表明:在区域联动背景下,长三角有潜力实现文化服务业及其相关产业的做强做大。
从世界其他都市圈实现文化服务业及其相关产业繁荣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大多都具备开放通约的文化大市场。从长三角的情况来看:首先,长三角具备的上述要件优势已经说明在沪苏浙等地建立统一的长三角文化大市场早已具备雄厚的物质基础;其次,长三角城市群历经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已初步具备了相应的发展基础。今后迫切需要解决的是以多方“制度化共建”为落地抓手,不断实现存量资源高效配置、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体制机制统一对接、布局分工错位竞争、内外交流均衡激发、创意研发联手出新的统筹协调和科学发展。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在文化大市场共建方面作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仅演出业务洽谈会就连续举办了17届,成立了长三角演艺联盟,沪苏浙等多方首脑协调会及文化厅局长联席会也是连续召开,还共签了诸如《关于加强长三角文化合作的协议》、《苏浙沪文化市场合作与发展意向书》、《苏浙沪文化交流与合作行动计划》、《杭州倡议》、《长三角地区演出市场一体化战略合作协议》、《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联席会议备忘录》、《长三角工商一号文件》及《关于长三角区域新闻出版合作发展的框架协议》等文件。上述举措实施后所产生的成果已经充分证明:区域文化联动发展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富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是符合长三角未来发展要求的。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和降低了文化生产服务恶性竞争、文化定价成本各自独担、文化资源闲置浪费、文化活动饱饿不均的问题,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文化生产服务长期流于闭门造车、自产自销、自我循环的弊端。不过从长三角联动还期望深度合作的愿景来看,今后的文化合作还有待从礼节性、框架性、意向性及权宜性的层面不断向更深一步的法制型“制度化共建”境界提升。
文化联动需有对应举措
鉴于区域文化大联动、文化市场破壁共建尚属国内首创且只能边行边试的实际,沪苏浙等地文化主管部门和经营部门有必要率先以文化大市场“制度化共建”为抓手,利用好举办世博会的特殊平台,以改革创新推动长三角文化联动发展。
第一,发挥长三角联动发展中的“文化预热”造势优势,树立“制度化共建”先行的理念,尝试相关各方在协同梳理文化地方法规、推动文化修法立法等方面进行深度磨合对接,逐步从先期意向性合作、框架协议性合作阶段过渡到适时共同订制立法阶段,并将长三角文化法规作为各地文化法规的上位法,确保其横向的通约性、上下的兼容性、相对的稳定性和广延的开放性。
第二,根据长三角文化联动涉及统一文化行政审批、企业联合兼并重组及人才跨区域交流等轻重缓急实际需要,针对逐步破解区域壁垒、行政壁垒、部门壁垒及行业壁垒等客观进程,应适时从与长三角文化联动直接相关的人事、工商、税务、物价、质检、审计、认证、考核、评估和执法等具体操作层面入手,进行细致的梳理比对和适度的通约调整,为文化联动形成特事特办、绿色通道、法制推进等特殊政策共识。
第三,要特别利用世博会这个重要平台的协调优势、政策优势,借助沪苏浙等地主办或参与运营长三角世博文化大市场的便利,通过对其相关运作规章、实施准则、操作规范及流程标准等的多方对接磨合,通过对世博会的会展博览、文化展演、即时消费、联网旅游、景点分流及招商引资等实战环节的契约履行,来不断增强长三角城市群对海内外巨量消费客流的联手合作应接水平,从而为长三角文化大市场的制度化建设奠定基础和积累经验。
第四,按照“政府宏观引导协调,文化市场自我运作”的原则,在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过程中,不断探索政府科学行使导向引领、规划编制、内外交流及文化安全的科学路径,探寻跨地域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行使文化行业协会多方监督的有效方法。在充分考虑长三角各省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力求发展模式转型的个性差异的基础上,以长三角文化服务业及相关产业的布局分工合理化、错位竞争有序化、整体效益最大化为重,通过制度化的文化市场共建来实现多方利益分享、责任共担、各避其短、各扬其长。
第五,江浙沪地区发展文化产业应彻底跳出仅围绕自身来考虑文化产业发展的局限,率先制定旨在切实推进长三角文化大市场制度性架构的战略策略。要通过苏浙沪三地领域高度频繁的政策沟通、项目合作等,来不断从务实性操作层面明确启动和实施文化市场扩容工程,突破区域限制,打造覆盖长三角城市群辐射海内外的以文化生产服务为着力点的大文化市场体系。真正建成有利于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的长三角通约性文化大市场,从而实现文化产业发展新跨越。
(本文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文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