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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划》的出台和实施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对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具有积极的意义。《规划》中提出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等重大工程,在促进文化产业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将有力地拉动相关产业的增长;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等任务,必然要求文化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从而推动整个改革的进程;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提升文化创新能力等举措,不仅有利于文化产业自身素质的提高,更是为产业结构调整奠定了基础;鼓励原创作品生产、打造知名文化品牌、提高文化消费意识、培育新的文化消费热点等要求,在为文化产业拓宽市场空间的同时,也为拉动内需创造了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等措施,将极大地促进中、小文化企业的发展,也必将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因此,《规划》的实施,必将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作出积极的贡献。
4.《规划》的出台和实施是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有效途径。优秀的文化产品不仅能够为生产者带来可观的收益,同时也会对消费者的精神层面产生积极影响。就国内而言,文化产业的发展,意味着将有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涌现,从而为人们提供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有效途径,更为传承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提供现实载体。从全球来看,文化产业的发展为中华文化“走出去”提供了有效的平台和渠道。只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创作出更多更好的具有中国文化内涵、体现中华民族精神的优秀文化产品,并通过商业化包装、市场化运作,使其符合国际审美需求和欣赏习惯,就能使中国文化产品顺利、持续地进入国际主流市场,让境外受众在消费过程中客观公正地理解中国文化的内涵,认同中华民族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尊重中国和平发展、和谐发展的美好愿望。因此,随着《规划》中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加快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必将对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三、确保《规划》的贯彻实施
为使《规划》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实现好、完成好《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当前必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一是要尽快把所有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规范的文化企业,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微观基础。二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尽快实现由管微观向管宏观、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由管直属单位为主向管全社会的转变,建立起适应文化产业发展要求的宏观管理体制。三是整合行政和执法资源,提高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能力。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用2到3年的时间,实现副省级以下城市文化部门和市场监管队伍的整合,逐步实现统一管理、统一执法,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
2.大力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全面提升产业素质和竞争实力。一是要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资源整合与生产经营,营造开放统一的市场环境。二是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尽快组建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并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培育出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资产和收入上百亿元的大型文化集团公司,以此来提高研发、营销的能力,增强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实力,使其成为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三是鼓励多种类型、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的协调发展,逐步实现以股份制企业为主体、国有企业为骨干、民营企业为依托,互为补充、充满生机的文化产业格局。
3.合理布局、科学谋划,建设和完善一批产业研发基地和产业集聚示范区。要按照产业发展的规律,统筹规划、坚持标准、突出特色、提高水平,有选择地建立和完善若干个集技术研发、产业孵化、产品交易、人才培训为一体的示范园区,为文化企业提供技术、信息、交易、展示的平台,为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创造条件、奠定基础,从而大幅度地提升产业集中度和创新能力。为此,要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税收等方面对园区建设给予支持。
4.依靠高新技术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业态,不断拉长产业链、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文化产业是内容加载体的产业。高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推广应用,有利于形成新的业态、开辟新的领域,有利于增强文化产品的感染力和传播力,有利于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品附加值。因此,要鼓励高新技术与文化产业的结合,不断催生新的业态。尤其要加强网络技术、数字技术的研发,推动在文化领域的广泛运用,以促进网络文化、手机娱乐、数字化制作、四维动画等新兴领域的发展。
5.争取实施一批重大的先导性项目,为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创造必要的条件。在继续抓好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电影院线等项目建设的同时,尽快启动全国文化票务网络、文艺演出院线、中华文化主题公园、中国动漫游戏城、全国市场技术监管平台等项目,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扩大文化需求、改善消费条件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
6.进一步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要尽快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生产要素市场,让各种文化资源和生产要素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演艺、影视、图书等领域,则应大力发展统一配送和连锁经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交易成本。要引导和发展各类文化中介机构,积极推广项目制、代理制和经纪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为文化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加强知识产权和版权的保护,鼓励组建文化产权交易所,切实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文化市场的监管,为文化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公平的市场环境。
7.努力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大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切实加快文化企业“走出去”步伐。一是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创作生产出更多的有中国气派、民族风格、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文化产品;二是积极与境外的文化企业开展多种类型的经济合作,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并购等形式,直接在海外建立自己的研发、生产、营销基地,并根据当地的审美情趣和消费习惯,量身创作具有中华文化内涵的文化产品,并力争使其销往当地主流市场;三是对在文化产品出口方面取得成绩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让其既得实惠又有荣誉,从而增强它们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信心和动力。
8.积极培养各类人才,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目前,制约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最大瓶颈是人才短缺。因此,培养文化产业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是一项事关长远和全局的战略性任务,要切实抓紧抓好。当前要着力培养好两类人才:一是懂文化、善创意、会经营的高端复合型人才;二是以操作和复制为主的各类实用型人才,以此来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尽快缓解文化产业人才短缺的状况。为此,要拓宽人才培养的渠道,既依靠国有的正规院校,也借助民营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力量;要开拓人才选拔的思路,通过社会招聘、海外引进等多种方式,重点解决高端人才不足的问题。
9.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使《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按照《规划》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尽快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并把方案纳入年度的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工作议程和任务考核目标。对《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逐一分解,把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重大部署和要求,转换为具体的工程和项目,逐项推进、逐项落实,使《规划》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产生预期的效果。
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文化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随着《规划》的实施,必将迎来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纪元。
(原载《求是》杂志2009年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