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要在“管好”、“用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上下功夫,提高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公益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创新。要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激发内在活力,提高服务水平。要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积极倡导延伸服务,进一步推广图书馆总分馆制、“一证通”、“流动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等新的服务形式。要在继续推进博物馆免费开放的基础上,推动公共美术馆、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向全社会免费开放。
建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文化建设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要积极推动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地方按比例分担的县乡村公共文化投入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基层群众看书看报、看戏、参加文化培训和群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按照县乡村公共文化机构的职能、相关评估标准及开展基本服务单项经费水平,制定基层公共文化机构开展公益文化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在发挥公共文化机构基本职能的同时,可采取政府采购、委托承办、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和多元化。
继续实施重大文化工程。实施重大文化工程,是政府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文化共享工程要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以多种传播方式为手段,以共建共享为基本途径,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数字文化信息服务“进村入户”。要继续做好古籍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为试点,启动实施“春雨工程”,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群众文化活动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和形式,是衡量一个地区群众文化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要按照“宏观布局、统筹指导,抓住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导向性、示范性、带动性、可持续性为原则,努力形成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群众文化活动长效机制。要发挥“群星奖”带动作用,实施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和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扶持计划等项目,加强对区域性和地方重大群众文化活动的指导协调,强化精品意识,充分发掘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着力发展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乡土特色的文化活动形式,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地方文化品牌,推动群众文化活动的持续开展。
提高基层文化队伍素质。队伍素质决定着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要把好“入门关”,探索建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要注重培训,更新从业人员知识和技能,提高服务本领。要发挥基层文化骨干、文化名人的作用,加强农村业余演出队、业余电影放映队、文化中心户等业余队伍建设。要在农村行政村发展农村文化管理员,城市社区发展社区文化指导员,形成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专兼职公共文化队伍。要大力发展文化志愿者队伍,增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