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平
艺术职业教育,不同于素质教育视野中的艺术熏陶。艺术教育作为职业,对研习者而言是立身之本、谋生之需乃至晋升之道。温家宝总理去年9月在视察北京第35中学时,指出我国教育目前存在着两个不适应:一是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二是不适应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作为改变我国教育两个“不适应”的举措,我们的教育一是要更多地培养国家建设多方面需求的职业化人才,二是要更高地培养社会发展高素质需求的创新型人才。为此,笔者认为有以下十大关系在我们艺术职业教育中需辩证思考并加以重视。
一、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关系。教育之所以成为人类社会的必需,与人类社会许多必需的事物一样,也无非是为了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教育最基本的功能,在于使每一个体一是习得融入社会的基本规则,二是习得发展个体的基本能力。前者决定着通识教育理念的形成,后者促成了职业教育的拓展。正因为每一个体既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同时又需要在社会存在中发展个体,因此每一个体的“成人”就意味着接受了一定程度的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即便是现代教育意义上所说的“职业教育”,一方面总是在个体接受一定通识教育基础上才进行的,另一方面也还伴随着更高层面的通识教育来进行。由于人类社会日趋复杂、人类社会历史日趋厚积,“通识教育”不仅在历时性向度而且在共时性状态中,都明显呈现出对“职业教育”的挤压。其结果,是使我们许多在年龄上已经“成年”的个体,尽管已经熟悉融入社会的基本规则,却明显缺失在社会中发展个体的基本能力。我们多年来所说的教育“减负”,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减少通识教育对职业教育的挤压。因为通识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终身教育的问题。
二、终身教育与就业教育的关系。职业教育的目标是让每一个体获得在社会分工中的职位与能力,也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就业教育”。曾读到一篇文章,说是一个人从接受教育到进入社会分工涉及学业、毕业、就业、创业并最终成就事业5个步骤。其实,就绝大部分个体的需求而言,学业和就业的关系是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美国、英国这些发达国家,在对发展教育的战略思考中,都十分强调“就业”这个关键点。如奥巴马在2009年宣布《美国全面教育改革计划》时,就强调“为所有人提供一个完整的、有竞争力的、从摇篮到职业的教育”;同年,英国布朗政府在白皮书《新机遇:迎接未来的公平机会》中,也强调“为所有人铺平从教育到工作过渡的道路”。实际上,其共同的关注点就是教育如何保障“就业”的问题。只不过作为发达国家的战略思考,解决“就业”问题的职业教育,一是要思考“为所有人”的多样化的职业教育,二是要思考“有竞争力”的高素质的职业教育。虽然职业教育的某些方面也会贯穿终身,但在有限的就业教育时间内,似应把通识教育的某些方面留待终身教育。
三、传承教育与创新教育的关系。一般来说,历史文明悠久、社会形态稳定、经济发展平缓的国家更注重传承教育,而传承教育又更关注个体的文化身份教育,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于把文化习得视为一种能力获得,把文化传承视为一种职业教育。温总理说钱学森多次对他谈到“创新型人才不足是现行教育体制的严重弊端,也是制约科技发展的瓶颈”。我认为,温总理所言我国教育目前存在的两个“不适应”也与过于强调传承教育而忽略创新教育有关。我们人才培养中出现的“高分低能”正在于对创新教育的忽略,在于习得既往经验之时未同时认识到“经验”的产生是彼时彼地解决问题的产物。因此,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教育,是带着问题意识、引导解决问题的思路、培养解决问题能力的教育。这在我们目前的艺术职业教育中显然是做得不够的。
四、实验教育与实用教育的关系。说到创新教育,我们从事艺术职业教育的同志自认为还是比较重视的。因为我们都知道受教者未来从事的艺术活动从根本上来说是创造性的活动,创新精神是其追求的重要价值。但是,在我们目前的艺术职业教育中,对于受教者创新潜质的开发,更多地体现在追求“前卫精神”的“实验艺术”教育中。在这种教育中,施教者和受教者看重的是对艺术形式本体的探索,看重的是某种个人化意念的传递。换言之,作为“实验艺术”教育的“创意”往往与实际相距甚远,其“标新立异”可能是“不结果实的花朵”。因此我觉得,艺术职业教育要适应并先行于经济社会发展,其创新能力的培养要更多地着眼于“实用艺术”的教育。相对于“实验”而言,“实用”教育更多地着眼于现实问题的针对性。著名艺术史学家贡布里希有句名言,说“人只有在解决他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时才具有创造性”;这其实才是我们艺术职业教育中需要的能针对性解决问题的创造性。在当代美术活动领域,工艺美术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率先的觉悟者;而其实你读任何一部美术史,其源头大多是带有实用意义的印记。普列汉诺夫说“功利先于审美”,我以为不仅是陈述了艺术发生的简明事实,更在于阐明了艺术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必然的逻辑关系。
五、自律教育与他律教育的关系。艺术职业教育中实验教育与实用教育的一个主要差异,在于前者更多地关注艺术自身的规律,而这通常是某一艺术在其历史发展中不断传承而逐渐积淀起来的;实用教育作为后者,更多地关注某一艺术在新境遇中遭遇的新挑战,这主要关涉到新事物的艺术呈现对既成艺术表现手段的挑战,关涉到新观众的艺术趣味对既定艺术表现形态的挑战……挑战是影响艺术“自律”传承、变异、发展的“他律”。艺术职业教育之所以要辩证地看待自律教育与他律教育的关系,在于“他律”并非与“自律”毫无关联地存在。某种艺术呈现的“自律”往往被视为这一艺术的“本体”存在。但事实上,艺术“自律”的系统性和自觉性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是这一过程中方方面面的“他律”挑战、影响、作用的结果;而我们视为艺术“本体”的存在,更是对社会历史进程中无数“具体”的不断抽象和对自身的不断增容。换言之,艺术的他律教育直接关系到艺术“自律”在新境遇中的适应性,也直接决定着新的艺术“自律”的拓展性。
六、学理教育与技能教育的关系。中国自古视“授道”为教育的第一功能,而所授之道又以“形而上”者为重,在艺术职业教育中也莫能例外。中国传统观念中重“道”轻“器”,所以有“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之说。这就影响到以“劳力”为主要形态特征的职业教育,往往也比较重视“授道”的学理教育而轻忽“传业”的技能教育。一般来说,学理是学科的理性阐发和理论升华,艺术职业教育强调学理其实是为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更加自觉。也就是说,学理教育所授之道要有助于技能教育所传之业。职业教育,不仅具有鲜明的行业特征,而且还具有明显的技能特征。绝大部分职业教育受教者的就业身份称为“技工”,就提示了技能教育在职业教育中的基础性、根本性地位。在艺术职业教育中,“传业”如果不到位,很容易造就“光说不练”或者“说的轻巧练的糟糕”的“假把式”。
七、课堂教育和实践教育的关系。课堂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本活动形态,尽管艺术职业教育,特别是演艺职业教育的课堂教育有学生主体性得到较大发挥的技能教育,但实践教育的重要作用仍然是不可忽略的。中国传统演艺——戏曲艺术既往的科班教育,就是格外强调实践的教育。所谓“手把手,眼对眼”“口传身授、言传身带”的传授,在传授实践经验的同时,亦是习得者未来实践的演练。因此,这种传授不仅要有招有式,而且要过招拆招;不仅要手到眼到,而且要心领神会。这里所说的艺术职业教育中课堂教育和实践教育的关系,在教育理念上,是要强调习以为演、学以致用;在课程结构上,是要把演出实践视为与课堂教育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课程。因为只有在实践教育中,受教者的主体性才能得到彻底的张扬,才能开始从“戏演人”到“人演戏”的漫长职业历程。
八、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的关系。由艺术活动的创新追求和个性追求所决定,艺术职业教育在传授共性技能的同时,应当特别注意开发、培植受教者的个性特征。艺术史告诉我们,能登录史籍、传扬后世者,无不具有独特的个性特征。孔子说“有教无类”谈的是“教育公平”,是社会对于大众“普惠”意义上的“教育公平”;而彻底意义上的“教育公平”,我以为在于“因材施教”——在于对社会每一个体的心智开发和效能陶塑,在于“和而不同”的“万紫千红”。就艺术职业教育而言,共性教育传授基本技能而个性教育开发特殊技能,特殊技能开发的个性教育一要预留教育空间,二要求索教育路径。就教育空间而言,施教者的宽容和理解至关重要;而就教育路径而言,我以为是“教学相长”的重要机遇与课题,在许多情况下,所谓“教学相长”正是受教者的问题促进了施教者水准的提升;而个性教育之值得重视,不仅在于这将为受教者未来的就业和立业提供更多的可能与机遇,而且在于将使施教者在面对众多不同“个性”的开发、培植需求中丰厚其积累,开阔其视野。
九、根基教育与视野教育的关系。职业教育其实也可理解为行业教育,其根基教育无非一是职业道德,二是职业技能,既往被称为“行规”和“行活”。艺术职业教育自然也不例外。“行活”是个很有意味的词,它在职业技能和谋生能力间划上了等号。一个职业工作者能否活(生活)、活得如何与他会多少活(技能)、活掌握得如何是有直接关联的。因此,任何职业教育重视根基教育都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正如任何教育对受教者能力的提升一样,都是为着一要生存,二要发展。中国传统演艺科班教育中“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说的也就是这个意思。在我们当下的艺术职业教育中,“领进门”恐怕不能仅仅满足于根基教育,还要为受教者未能的发展做些铺垫,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视野教育。套用我们课程体系中的说法,根基教育与视野教育的关系类似于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从职业教育的现状来看,运用选修课而丰富、拓展视野教育的工作做得是很不够的。为着视野教育而开设的选修课,一要有助于巩固根基教育并促使受教者加强对其理解,二要有助于受教者个体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和前瞻性追求,三要有助于根基教育在有机迁变中与众同乐、与时俱进。
十、统编教育与特色教育的关系。统编教育指的是同一职业教育使用统一的教学大纲、教学方案、课程计划乃至教材。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统编教育的形成是对某一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在把握规律基础上提出的教育要求和规范。但是,不假思索地对统编教育照搬照套,却有可能失去办职业教育的初衷——即具体地、有针对性地解决受教者就业技能的问题。就艺术职业教育,特别是演艺职业教育而言,受教者本身的生理条件如嗓音条件、腰腿柔韧条件等在其技能习得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由于“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造成的生理条件差异,统编教育很难顾及“因材施教”(并且这不是个体之“材”而可能是一个群落之“材”)。事实上,当前演艺职业教育的就业针对性如地方戏、地方特色歌舞表演等也不是统编教育可笼而统之的。正如职业教育因为职业的千差万别而呈现出千姿百态,艺术职业教育自身也会因艺术活动的异彩纷呈而各具匠心。特色教育可以认为是职业教育,特别是艺术职业教育与生俱来的品格。职业教育受教者有效的就业在许多情况下就是以“特”见长、出“奇”制胜。
搁笔之际,正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公开征求意见稿)出台。“纲要”第六章专论“职业教育”,特别提到要“形成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在这样的大背景中,相信我们的艺术职业教育也会有更大的发展和进步。
(作者系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