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群众文艺的繁荣,2010年天津市第十九届“文化杯”全国鲁藜诗歌奖群众文学评奖活动现面向全国征稿,增设东丽诗歌大奖、新人新作奖,并将出版获奖诗歌选集。10月下旬将在天津市东丽区召开颁奖表彰会暨东丽湖全国群众文学创作论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承办:天津市群众艺术馆、东丽区文化局
二、作品报送要求:
1.单篇作品和诗集均可参赛(仅限现代诗);组诗不超过2首,20行至100行之间。
2.作品必须是2007年以来在报刊(含内刊)发表过的原创新作,诗集须是2005年以来由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
3.已在历届“文化杯”评奖中获过等级奖的作品不再参评。
4.此次评奖只面向全国业余作者,各省区、市作家协会专业作家、文学院签约作家无参赛资格。
5.必须报送作品发表原件或原件复印件,以证实所发表的刊物和日期。诗集至少报送样书1本。单篇作品每人报送不得超过2篇。报送作品一律做不退件处理。
三、报送方法
1.集体报送:天津市作者可通过各区县文化馆、宫、文联及相关单位选报,单篇报送数量不超过25篇,诗集不超过5本。各地作者可通过本省省级(单列市)群艺馆集体报送参赛,单篇报送数量不超过15篇,诗集不超过5本。单位报送需填写征稿方案附件中单位报送目录表,并将目录电子版发送到wenhuabei@126.com。
2.单个报送:社会作者可从天津群众艺术馆网站(http://www.tjqyg.com)或天津东丽文化网(http://www.tjdlwh.cn)直接下载报名登记表,连同作品一起通过信函邮寄方式报名参赛。
3.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7号天津市群众艺术馆调研编辑文学部(请注明“文化杯参赛诗歌”字样),邮编:300050
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天津市东丽区文化局
201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