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慧虹
农村文化建设在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近年来,伴随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对于农村文化建设的政策倾斜,各地农村的文化基础设施较之以往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诸如农家书屋、文化大院、农村信息技术服务站等相继设立,与之配套的书籍、电脑、电视及其他文体娱乐器材也逐渐配备到位。这为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丰富其业余文化生活,实现农村文化建设的预期目标,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
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日渐完善之后,关键还在于提高其利用率,充分发挥好这些文化设施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之更好地服务当地农民、服务农村文化建设,才不致使这些耗资不菲的文化设施沦为摆设,成为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而要提高其利用率,除了相关村镇要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之外,还应当积极以这些文化设施为依托,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文化活动。
然而,据笔者观察,目前农村文化基础设施遭闲置、农村文化娱乐活动较少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有些村镇,农家书屋难以做到经常开放,也没有人为农民阅读提供可靠指导;有些村镇的信息技术服务站摇身变成为了农村网吧,还有些村镇的文化大院人迹罕至,院内杂草丛生。
由于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利用率低、各种适合农民群众口味的文化娱乐活动开展得少,农民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常常也就显得单调苍白,更有一些人转而迷恋种种不健康的休闲娱乐方式,给其自身发展及家庭和谐造成威胁,也给村镇文明和社会安定带来一定不良影响。
谈及充分利用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多组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有些地方政府及村镇相关干部往往面露难色。他们认为,在村镇组织开展活动,农民们的文化艺术水平有限,参与兴致也不是很高,活动不好组织,难达预期效果。但事实恐怕未必如此。最近有媒体报道,甘肃省举行“农家书屋”阅读演讲比赛,就受到了当地农民的追捧。阅读演讲比赛启动以来的3个月,全省广大农民报名踊跃,直接、间接参与活动的群众超过2万人,报名参加讲演的超过2000人。当地农民的热情参与,使得农家书屋作为农民精神家园得以进一步宣传和推动。
看来,调动农民的参与热情,让文化基础设施“用得其所”,问题不在农民本身,关键要看相关部门重视不重视、愿不愿意多组织开展一些活动,当然,也要看其是不是善于发动农民、组织活动。事实上,只有结合当地农村、农民实际,积极引导农民,多组织农民参加一些适宜的文化娱乐活动,才能不断培养和激发农民们的参与热情、提高其参与活动的能力,从而增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使得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和当地农民在彼此磨合、适应中相得益彰,实现良性循环,继而助推农村文化建设不断求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