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山西记者 郭志清 王焕伟 通讯员 郭建军
“问我祖先在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被海内外众多华夏子孙喻为“家”、称做“祖”、看做“根”的山西省洪洞县,近年来,将县域内特有的历史文化作为一种丰厚的资源,加以挖掘、整理、开发,使洪洞文化散发出迷人的芳香,成为推动经济转型、社会进步的新引擎,为发展县域文化经济做出有益探索。
丰厚文化资源得到保护传承
洪洞县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人类文化遗存丰富。全县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在我国26位远古人物中,有一半之多在洪洞能找到其活动遗迹和流传下来的故事。特别是元末明初的大槐树移民、苏三起解、尧王访贤、舜耕历山、走亲习俗、飞虹宝塔、皋陶故里等人文资源,无不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浓郁的地方特色。
近年来,该县大力挖掘整理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申报工作。2007年4月,“三月三走亲习俗”“大槐树祭祖习俗”“洪洞道情”3个项目被列入山西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8年6月,上述3个项目又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洪洞成为山西省唯一同时拥有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县。今年,洪洞通背拳、洪洞金鼓乐、洪洞书调、洪洞北羊农耕社祭、洪洞乾元山仙道奇观5个项目,又被列入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与此同时,华夏司法博物馆、师旷陵园等人文景观开始修缮和建设。
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经济
利用现有优质文化资源,洪洞县积极探索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市场之路。近年来,该县充分发挥“根祖文化”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将一年一度的“大槐树寻根祭祖节”办成了文化的盛会。2008年,大槐树寻根祭祖园接待游客69.5万人次,门票收入达1507.8万元;2009年,接待游客72.82万人次,门票收入达1513.24万元。同期,洪洞全县文化旅游景点分别接待游客110万人次、118万人次,门票收入1700万元、1800万元。
为发挥大槐树情结的独特感召力,竭力打造全球华人“老家体验”旅游目的地,该县全力打造“根祖文化”旅游品牌,构筑具有洪洞特色的文化旅游体系。目前,“以文化品牌带动全县旅游事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面发展”的产业效果全面显现。
该县还通过政策扶持、典型示范,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如今,大槐树蒲剧团、县电影公司、县影剧院经过改革已焕发出青春。其中,大槐树蒲剧团行程8000余里,演出1000余场次,年经营性收入达32万元;县飞虹影剧院年接待各种文艺演出100余场,创收15万元;县电影公司组建了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队,年放映电影达5600场次,创收37.9万元。
文化事业获得大发展
不仅如此,洪洞县还坚持“文化事业发展依靠群众、发展为了群众、发展的成果群众共享”的原则,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几年来,该县财政出资,先后投资3120余万元,改造建成了文化活动中心、飞虹影剧院、1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100个农村文化大院以及100家个体文化户,初步形成了以县文化活动中心为龙头,以乡镇综合文化站为纽带,以农村文化大院为基础,以个体文化户为补充的四级群众文化活动网络,为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
在县政府的推动下,全县先后自发性地组建了大型威风锣鼓队、金鼓乐队等艺术团体120余支。多姿多彩的民间文化、如火如荼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使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大大提升,2009年的第七届广场消夏文化艺术节中,仅参赛人数就有4000余人,观众每天都在万人以上。2009年,洪洞因此荣获“全国文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