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政生
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指导意见》指出:“支持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由财政注资引导,鼓励金融资本依法参与。” 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实际上属于私募股权基金, 是通过私募形式,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出少量资金,吸引大量的各界资本共同组建文化产业股权投资企业,主要对非上市文化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经过3至5年甚至更长时间投资后,通过公开上市、管理层回购、兼并收购、清算等多种方式退出,从而获利,做强做大众多文化企业,提升文化产业的规模。目前国内无论是中央层面,还是各省层面;无论是国有资本,还是社会资本,都在积极探索通过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路径。据了解,中央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正在积极筹建过程中, 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江苏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等已经设立并运营。按照现行政策,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在工商部门注册时,应用股权投资公司名义注册,然后到国家发改委备案即可,不需要审批。
主板上市 《指导意见》指出:“支持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文化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目前,我国沪深股市A股市场的文化产业类上市公司(包括IPO上市和借壳上市)仅19家,为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1%,这19家上市公司的总市值仅占全部A股总市值的0.6%,比重太小。现在已经上市的19家文化产业类上市公司基本是广电和新闻出版类企业;演艺企业尚未有上市公司出现,一些大型连锁经营的演艺集团经过资源进一步整合后,有可能在主板上市。
创业板上市 《指导意见》指出:“探索建立宣传文化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的项目信息合作机制,加强适合于创业板市场的中小文化企业项目的筛选和储备,支持其中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创业版主要为众多的自主创新和成长型创业企业提供融资平台,门槛也比主板低。文化企业由于资产规模小、轻资产比例大,应高度关注创业板。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2009年11月刚推出来的新的金融产品,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支持中小企业进行直接债务融资的创新金融产品,截至2010年7月,发行了7个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单支集合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值得省级文化宣传部门、文化产业示范园示范基地主管部门协调管辖范围内的文化企业集合发行。
企业债 是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产品。其他行业已经发行了大量的企业债,而在文化产业领域,只有2007年12月13日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发行了5亿元企业债券。发行企业债值得大型有实力的文化集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