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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报 >  20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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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帖

    万君超

    何谓“法帖”?《说文·巾部》云:“帖,帛书署也。”本义为写在帛上之标题书签。“法”字之今义可作“标准”“法则”和“效法”之解。民国年间著名的古董商人和鉴赏家赵汝珍在《古玩指南》一书中曾说:“南唐后主(注:应该是烈祖)李昪鉴于古代墨迹日渐消亡,为保存真像,垂之久远计,乃将秘府私藏古代名人墨迹命徐铉刻石制印,其所印之拓本即为之帖。此帖之所始也。后人以此帖为临书之法,遂又谓之法帖。”赵氏此说其实颇有值得商榷之处。今人王壮弘先生在《碑帖鉴别常识》一书中曾说:“专门作为研习书法用的刻帖,究竟起于何时,还很难说。相传《乐毅论》小楷是石本,乃东晋王羲之亲自书刻。隋时释智永曾摹刻《兰亭》,唐太宗因见拓本而求索真迹。著名草书《十七帖》唐时模勒上石。”古人关于刻帖的起源有着许多不同的论述,但总而言之,古代因没有影印印刷技术,所以为了保存、传播和研习名人的书法作品,就用刻帖的方法来进行拓印“复制”,故称为“法帖”,而将名人墨迹则称之为“法书”。一般而言,法帖有石刻和木刻两大类。

    至今存世最早的法帖实物是宋淳化三年(992年)官方刻制的《淳化阁帖》十卷,虽为侍书王著“奉圣旨模勒上石”所刻,实镌于枣木之上。其中所刻古人名迹真伪参半,但也由此开创了真正意义上的法帖丛刻先河,所以后人又将《淳化阁帖》称之为“祖帖”。在《淳化阁帖》每卷尾都有“奉圣旨模勒上石”的铭刻文字,但其实是镌刻于枣木之上。关于这一点,后来历代的帖学研究学者多为之不解。我的粗浅判断是,是否当初《淳化阁帖》可能设想先用枣木作“初版”或“样版”试验为之,看效果后再拟“模勒上石”。但后来可能由于淳化阁发生火灾导致“阁帖”毁版而未能实施?因为按一般的常识而言,木版的收缩性远大于石版,故时间一长再予以拓印复制就非常容易“失真”。此千古谜案,唯有存疑待考。

    中国历代究竟有多少官私所刻的法帖?恐怕难以有一个确切的数字。容庚先生的《丛帖目》共收入有330种,但实际的官私法帖种类可能远远不止此数。法帖一般分为丛刻帖和单刻帖两大类,丛刻帖就是将多家的书法汇刻成一部法帖;单刻帖就是仅刻一种书法作品。比如《兰亭帖》,此帖自唐到南宋,官私临摹、刻帖就不下千余种,而且所采用的“祖本”来自各种不同的版本,再加之后人不断重复的“翻刻”和众多的“伪赝本”,真可谓璠珉杂糅。失察毫厘,即谬之千里。又《淳化阁帖》一系,据王壮弘先生《帖学举要》一书所说:“《淳化》翻刻宋时即有数十种之多,历代翻刻更不知凡几。”而其中还不包括历代的“增减成帖本”。宋代以后,刻帖蔚然成风,官私法帖谱系更是多若星斗,优劣和真赝参杂,难以详述。所以,古人曾经将一个人是否可称为是真正的鉴赏家,就以其是否能够鉴别碑帖作为标准之一,从而也形成了中国鉴定学中的一门分支学科“碑帖鉴定”。所以赵汝珍就曾经说过:“士人而不知碑帖而不明碑帖,直如农夫不辨菽粟,工匠不识绳墨。”

    千百年来,古今学者对历代法帖都进行过精深的研究,并写有许多此方面的专著和论文。在近现代就有张伯英先生的《法帖举要》、林志钧先生的《帖考》、容庚先生的《丛帖目》、张彦生先生的《善本碑帖录》、王壮弘先生的《帖学举要》和施安昌先生的《名帖善本》等等,都是研究、学习或鉴赏古代法帖的经典名著。筚路蓝缕,成就斐然,嘉惠后学良多。但多年以来,却一直没有一部法帖或帖学方面系统性的“通史”专著。

    近日粗阅山东学者彭兴林先生(笔名杏林)所著《中国法帖史》一书,这是一部中国法帖史和帖学研究的“通史”性专著。全书40余万字,共分9个大章,又分102个小章节,另有3个附录资料。主要介绍从宋代《淳化阁帖》到民国年间各类著名的丛帖和单刻帖90余种,各家帖学论著近40种。可以说既是“通史”专著,又是一本法帖史和帖学研究的“工具书”。并附有大量的彩色和黑白法帖图片,以及宋、明、清三代《法帖一览表》,方便检索。作者在参考前人许多著述的前提下,再加之自己的研究心得和学术观点,使得错综复杂、谱系繁多的中国法帖发展史轨迹清晰可寻。如果能将此书与其他学者的帖学著作交叉阅读,相互借鉴,那么中国法帖史或法帖鉴赏就可以基本上达到“初级入门”。

    书法史学者刘正成先生在为本书所写的《序言》中说道:“是编虽系版本学、目录学、文献学之工具之典,然帖中有人伦、有历史、有学术、有法则,以史载之,便成艺术之史册。曩昔,碑帖之学称为‘黑老虎’,此故有墨以黑色,实乃畏于渊深芜杂难以探底求真之意也。此书以四十万言,耙梳千年法帖之兴衰,陈述各代之珍本而举其要,钩沉各地之类别而不遗锱铢,志与表相穿插,断代与通史相衔接,得著史之要领,成读史之便法门,堪称大观也。”但此书可能是由于史料的关系,或者是撰写体例的原因,其中有些法帖没有写明究竟是石刻还是木刻。另外,对历代法帖刻印时所用的材质或装潢等也少有涉及。因为,法帖史或帖学史还又延伸出了法帖的鉴藏史和著录史。刻拓至善的法帖,其实也是一件珍贵的艺术品和已佚原作的“下一等真迹”。

    《中国法帖史》是一部法帖和帖学的“通史”著作,可谓深入浅出,但它并不是一部以教人如何鉴定法帖为主的书籍。而现在书店里充斥了许多关于如何鉴定或投资碑帖的书籍,我们一定要有一个基本常识:“任何一种艺术品,必须先要研究和熟悉它的发展历史,然后才有可能谈得上去进行鉴定、鉴赏或投资。否则就是盲人摸象或缘木求鱼,甚至是刀口舔血。”对绝大多数的人来说,碑帖鉴定纯粹是一门“屠龙之技”。因为它既需要有此方面超人的天赋和高人名家的指点,另外还需要鉴阅大量的碑帖原作真迹,舍此三者几难“入门”,更谈不上什么“投资”了。其实对现在的绝大多数人而言,碑帖的最大实用功能就是鉴赏和临摹书法的“渡河宝筏”,或以此提高我们的文化品位,但切不可轻易将之用作投资理财的工具。古今无数“墨老虎吃人”的惨痛案例,就已经无可争辩地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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