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为更好地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培养民汉兼通的人才,从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新疆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两地的部分汉语学校开设民族语文课,正式启动汉语授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设民族语文课程的试点工作。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双语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戴翔介绍,新疆推行“双语”教学工作以来,一直计划在汉语学校推行民族语文课的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最近下发的《关于做好汉语授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设民族语文课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从今年秋季学年开始,正式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的部分汉语授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点开设民族语文课。
试点工作的地州将选择两三所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汉语授课小学作为试点。小学一年级起开设民族语文课程,作为小学一年级民考汉学生的必修课程,母语为汉语的学生和其他年级的民考汉学生自愿选修。民族语文课程每周安排2至3课时,使用新疆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供双语班使用的本民族《语文》教科书。(黄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