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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文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是以提高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创新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具有研发能力、善于运用科技手段推动文化发展的文化科技人才队伍。文化部将依托国家文化创新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文化科技实验室、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创新科技人才培养模式。联合教育部门逐步建立文化科技类学科体系。在全国艺术研究院所培养200名有扎实学术功底与较强科研能力的学术带头人及科研骨干。
加强文化外交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是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跨文化沟通能力为核心,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面广、语种丰富的复合型文化外交人才队伍。文化部将面向文化部机关和系统各单位,以及全国文化系统选拔外事干部。在有条件的单位和地区设立驻外后备人才储备中心。有计划地选派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出国进修。加强与多家外语院校合作,计划培养双语干部100名。计划选派50名优秀人员到边境省份和驻华领事机构比较集中的城市的文化厅局外事部门挂职锻炼。
同时,《全国文化系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按照导向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原则,实施以文化名家工程为龙头的9项人才工程和计划,形成了一套衔接紧密、配套齐全、内容完整的工程项目体系,基本覆盖了文化人才发展的各个方面。其中,文化名家工程着眼于培养造就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文化领域杰出人才,到2020年,文化艺术领域由国家资助的文化名家将达到600名左右。此外,还将实施文化党政干部能力建设培训工程、基层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文化产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文化艺术专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海外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引进计划、西部地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优秀青年文化艺术专业人才扶持计划。这9项重点工程和计划涵盖了文化党政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基层文化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兼顾了文化人才资源在专业、产业、地域间的布局趋于合理,包括了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各个环节,注重人才梯队建设,强调人才结构协调发展。
勇于创新,切实增强文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合理化和规范化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文化人才工作格局,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工作方式。特别是要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文化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建立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完善全方位培训体系,构建人人能够成长、人人得到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促进文化人才在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提升素质。有计划、分级分类地对文化系统人才进行培训、轮训,逐步形成抓重点、分层次、多渠道、有特色的培训工作体系。
创新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人才评价中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改革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人才评价手段,把评价人才和发现人才结合起来,注重通过实践检验人才。探索实施对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进行分类界定的方式,加快职称制度改革。
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把政治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改革和完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完善和强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的聘任机制。
创新人才激励保障机制。着眼于体现人才价值、激发人才活力,以鼓励创新为目的,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的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分配方式向关键岗位和一流人才倾斜,健全落实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同时,兼顾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性,避免收入分配差距悬殊,充分调动和保护全体文化艺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建立健全特殊艺术专业人才保障机制,使杂技、芭蕾、舞蹈等特殊人才消除后顾之忧,在为国家艺术事业作出贡献的同时,也得到相应的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和必要的补偿。
人才支撑发展,发展孕育人才。我们要把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推动文化人才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全面推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