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记者朱薇)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9月27日审议《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其中明确禁止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商业演出等活动。
该《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欢迎、庆典、集会、商业性演出等社会活动。对违反此规定情节严重的,政府部门的直接责任人将被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学校主管人员和教师将被给予处分或者解聘。同时,其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演出的违法所得将一律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