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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侵权毁了网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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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报 >  20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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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万元侵权案牵出网游“外挂”地下产业链
别让侵权毁了网游业

    李  烁    杨金志

    最近,上海市虹口区、徐汇区公安机关相继侦破重大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件,共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关闭侵权网站及链接地址百余个,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一条利润丰厚的网游“私服”“外挂”地下产业链浮出水面。

    据了解,当前网游侵权案件大多为跨地域、跨时空运作,甚至出现公司化、境外化趋势,各种侵权行为交织,违法成本过低,严重影响了网游业的健康发展。专家认为,当前亟待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打击力度。

    虚拟世界“捣鬼”敛财

    今年2月初,上海虹口警方陆续接到网游玩家的举报,称在网络游戏《征途》的某个网站上打游戏时,按照网站指定的方式付款后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游戏装备,损失从几十元到上千元不等。警方接报后立即展开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焦某、陈某3人,查封境外服务器端9处,关闭“私服”游戏网站及链接地址百余个。

    原来,网友举报的《征途》游戏网站并非官网授权,而是通常所称的“私服”,即未经版权拥有者授权,非法获得服务器端安装程序之后设立的网络服务器,本质上属于网络盗版。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他因沉溺于网络游戏而日常开销较大,于是打起了架设“私服”网站“不仅能打网游还能赚钱”的主意,至案发之日已经获利数十万元。犯罪嫌疑人焦某、陈某则通过转租王某的服务器,开设了非官网授权的游戏网站,并向玩家出售游戏装备。

    无独有偶,上海徐汇区警方近期侦破一起重大网游“外挂”侵权案件,经过缜密侦查、长途奔袭,在重庆、四川、云南等地抓获余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

    据初步侦查,2010年7月,余某以重庆大猫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针对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龙之谷》游戏开发了“外挂”程序。该“外挂”程序通过对游戏通讯协议分析破解,具有大量生产网络游戏金币的功能。为减少风险并获得更大利润,余某组建起加盟体系,吸收多名加盟商使用“外挂”程序加速生产游戏金币,通过“加盟、生产、回收、销售”的方式,非法牟利500余万元人民币。

    余某交代,相比于运营商的客户端,他所模拟开发的“外挂”软件可以大大增强玩家的“火力”,成为作弊工具。在“外挂”神奇“魔法”的诱饵下,不少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游戏玩家成了“外挂”的忠实消费者。

    办案人员表示,“外挂”程序通过截取、修改游戏服务器数据,赋予玩家超过游戏正常范围的能力,严重破坏了游戏的平衡性与公平性。

    产业化犯罪链形成

    据警方办案人员介绍,由于“私服”“外挂”客户群巨大、利润丰厚,目前已形成较为完整的地下产业链,犯罪嫌疑人跨地域、跨时间作案,成立公司进行规模化操作,甚至租用境外服务器。

    记者发现,目前网络上各类“私服”网游专业服务并不鲜见,从代理租赁境外服务器、出租游戏服务端、维护游戏服务端到设置游戏积点兑换平台等一应俱全,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不少网游侵权犯罪嫌疑人并非“单兵作战”,而是成立公司,下设市场部、开发部、行政部等部门组建“集团军作战”,甚至在全国各地发展加盟商,扩大“势力版图”。据犯罪嫌疑人余某供述说:“做出‘外挂’后,根本就来不及生产足够多的虚拟货币投放到市场,我就发出加盟邀请,雇人来做。他们生产完虚拟货币后,返回给我们总部,再由我们统一转售给淘宝网等网站,通过网站出售给网民获利。”

    此外,在徐汇警方侦破的“外挂”案中,既存在非法运营“外挂”软件,又有“外挂”软件孵化虚拟货币行为,还有加盟生产虚拟货币的工作室,多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相互交叉,头绪复杂。警方预计,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游侵权犯罪将呈现出更多新苗头、新动向。

    别让侵权毁了网游业

    专家认为,游戏公司投入重金研发本土特色的网络游戏,从研发到推广投入费用高达上亿元人民币,而“外挂”“私服”开设者仅投入数千元甚至更少的资金,采取低价的方式来吸引游戏玩家,给权利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必须加大打击力度。他们表示,当前打击网游侵权还需健全法律法规、降低取证成本、严格行业自律。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知识产权专家王迁表示,就“外挂”而言,尽管“外挂”程序破解了网游公司的技术措施,但由于其并不直接复制服务器端程序,难以适用《著作权法》,在追究法律责任时存在争议。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外挂”程序一般以“非法经营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罪名论处,违法成本较低,也难以形成法律威慑力。他建议,应加快我国网游立法步伐,健全“外挂”问题的法律规范机制。在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制体系中,应根据实际需要,在立法过程中加强对虚拟世界的法律规范。

    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商建刚则认为,打击“外挂”“私服”等网络侵权行为,取证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难题。“用户是虚拟的,服务器是海外的,被侵害者往往无法通过自己的力量获取侵权者具体的服务器、IP地址等信息,也就难以找到具体的侵权人。对公安机关来说,搜集电子证据也是一大难点。”他建议,应尽快提高电子取证的侦查技术,加大对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成本。

    此外,据了解,大型网游公司通常对自主开发的网络游戏维权意识较高,但一些小型网游公司或游戏代理商对“私服”“外挂”的态度是“无所谓”甚至“欢迎”。“对有些网游公司来说,‘私服’‘外挂’成了他们的免费广告,有提高人气、培养潜在消费者的好处,对侵权行为有时候也是听之任之。”办案人员说。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游闽键认为,网游公司应加强自身维权意识、自律意识以及行业同盟意识。在网络监管方面,应与公安部门、电信部门等建立一个统一的协调机制,加强整合协作,以避免“管理虚空”,监管不到位。尤其应提高维权意识,加强对游戏玩家和自身权益的法律保护。(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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