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戏剧作品的积累,备选参加全国、省、市举办的各项赛事活动,特面向全国文化系统及社会各界征集优秀的戏剧文学作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稿对象
全国文化系统及社会各界有志于戏剧文学创作的人士均可参加。
二、稿件要求
1.未参加过区县市(含区县市)级及以上赛事的原创大型戏曲、小戏曲、戏剧小品文学本。要求主题健康向上,题材新颖别致,戏剧性强,具有时代气息。特别欢迎贴近当代城乡生活的作品。
2.请勿一稿两投。
三、版权事宜
1.应征文学本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在著作权方面有争议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入选作品版权及其后参加各类赛事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均归属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文学艺术创作室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奖励措施
1.凡入选作品均获现金奖励,大型戏曲本奖励2万元,小戏曲本奖励6000元,戏剧小品奖励5000元。入选作品数额视参加作品的质量而定。
2.入选作品的作者有义务按照我方要求完成改稿工作。
五、通联事项
1.应征文学本必须为A4纸打印稿(四号字,一式5份),邮寄时注明“戏剧文学本征稿应征稿件”字样,并另发送电子邮件一份至江宁区文学艺术创作室。
2.请在稿件结束处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信息。
3.来稿一律不退,作者在征稿截止后两个月内未接到入选通知,可对剧本自行处置。
4.征稿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0日。
5.来稿请寄:江宁区文化艺术创作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上元大街168号
邮政编码:211100
电子邮箱:
jnwenyi@126.com
联系电话及传真:
(025)52281191-8048
(025)52283976
联系人:孙 瑜
南京市江宁区文化广电局
20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