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浩鹏
对于国内迫切需要融资的中小文化企业来说,没有什么比减税更具有普惠性了。虽然上至中央下至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文化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然而对于大多数中小文化企业来说,减税减负仍然是他们最迫切的愿望之一。
文化部部长蔡武在近日深圳召开的全国文化产业发展座谈会上表示,“十二五”期间,文化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就降低工艺美术、大众文化娱乐、演出、艺术品等行业税负问题进行研究,适时出台相关政策。这对广大中小文化企业以及准备在未来几年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投资者和创业者来说,绝对是一大利好消息。
压在文化企业 身上的“三座大山”
之前政府和媒体关注文化企业的焦点多为解决贷款难等融资问题,但相对来说,文化企业经营者认为,减税政策来得更实惠一些。多位文化企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文化企业税负重、重复征税、忽视减负政策已成为了压在他们身上的“三座大山”。
有学者认为,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税负相对较重,严重削弱了企业发展的竞争力。以出版业涉及的图书销售增值税税率为例,相对于文化产业发达国家而言(如法国为5.5%),我国的图书销售13%的增值税税率是明显偏高的,再加上随其税额附征的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的教育费附加,税负就更为沉重。
此外,2009年增值税改革后,增值税征收范围变得更大,但是几乎大部分文化企业都征收营业税。“目前我国只对在境内销售的文化产品统一征收增值税,其余大部分文化企业仍须缴纳营业税,而文化产业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知识和创意,其资产大多体现为知识产权、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在这些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交换过程中,智力投入往往占文化产品成本的绝大部分,但企业在纳税时对这些投入并不能进行抵扣,如出版业中的作者稿费及版权购买支出成本、影视制作业中的剧本创作和制作成本、演艺业中的剧目创作成本、动漫产业中的作品创作及购买支出成本、报刊业中的稿费支出成本等都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这种重复征税,加大了文化产业的生产成本和投资风险,抑制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活力。”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教授介绍。
同时,在我国的文化产业中,多数富有生机和市场活力的企业或商业形态都是以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出现的,他们在购进固定资产等方面享受不到“增值税转型”所带来的实惠。
“由于图书出版类文化产品的特殊性,国内对相关图书、影像制品常见的退回特殊性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企业发生频繁的缴税再退税行为,企业部分资金被税收支出暂时占用,加重了我们这类中小企业的财务负担。”启明星系列图书出品人齐明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大吐苦水。
以地方为试点 调整文化企业税收
在我国现行税法中,涉及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较少,且多以国家税务总局和相关部委的临时通知为主要形式,税收立法层次较低,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
我国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主要分布于《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和《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5个文件。
总体来说,现有的文化产品的差别税率政策设计过粗,制约了税收优惠政策实际效果的发挥。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差异性,文化产品的需求在区域、服务对象等方面也存在相应差异,不加区分地实施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实际激励效应会出现较大偏差。如在市场较为成熟及需求较大的大城市,税收扶持政策能发挥作用,而在需求量小、市场狭窄的地区,税收扶持作用难以发挥。
但记者在整理各地方“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时注意到,各地已经开始尝试更加灵活的文化企业税收减免等政策。如山东省日照市规定,新创办文化企业所上缴的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凡属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在3年内采取等额扶持的办法,用于企业的发展。
可供借鉴的国外经验
由于认识到文化产业的巨大经济影响,许多国家开始采取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文化产业的发展,或许可以成为国内未来制定新的税收减免政策的借鉴。
调整税负,立法先行。税收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产业政策,许多发达国家将“文化立国”的理念运用到指导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践中,在税收立法中突出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如美国政府把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在引导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产业的过程中,对涉及文化产业的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缴纳等方面的内容都以单独分章的形式予以介绍,以突出文化产业的战略优先发展地位。法国以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在出台的税收法律中贯穿着引导文化产业优先发展的思想,构建了目前世界上最完整的文化产业税收扶持体系。日本在1995年确立了文化立国方略,由经产省负责从经济角度管理文化产业,其情报、信息、政策局专设文化产业政策关联科,为财务省出台相关税收扶持政策提供依据和建议。韩国将文化产业列为21世纪发展国家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加以扶持,专门成立了以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为主导的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机构,并着重从税收方面研究扶持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具体到不同文化单位、不同文化产品,实行不同的税率可以调节文化资源配置,引导文化产业朝着符合国家利益方向发展。文化产业当中的差别税率应以政府的文化导向为依据,对不同种类的文化事业和不同社会效益的文化产品以及文化服务实行不同的税率。如在文化产业结构、产品消费结构上,对政府提倡和鼓励的高雅文化实行低税率,对低俗文化实行高税率;对高端消费市场实行高税率,对低端消费市场实行低税率。以英国音乐产品消费为例,为了调节专业发行公司与大众消费市场的消费行为,英国政府对音乐产业中的唱片销售征收17.5%的增值税,而对于音乐出版物则不收增值税。这不仅抑制了专业发行促销费用的过快增长,还刺激和直接引导了大众对音乐出版物的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