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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报 >  201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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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物局规定:
文物系统职工不得参与鉴宝寻宝类节目

    新华社西安6月27日电  (记者毛海峰)陕西省文物局日前作出规定,要求全省文物系统干部职工不得参与“鉴宝”“寻宝”类节目。

    去年以来,西安市临潼、灞桥等区县接连发生恶性文物犯罪案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秦东陵被盗,明秦王墓石刻被盗,另外阿房宫遗址、汉长安城遗址范围内违章违法建设活动日益频繁。

    为此,陕西省文物局作出规定,今年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和作案特点,要加大巡查时间、频率和范围,重点加强夜间巡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奖励经费,鼓励社会各界提供案件信息和线索,将文物犯罪分子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同时,省文物局要求,各市、县文物行政部门一定要严格约束文物系统干部职工不迎合、不参与“鉴宝”“寻宝”类节目,避免刺激文物犯罪的发展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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