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山西有30多种村志。现在,山西已有四五百种村志,而且还在持续增加。”8月10日,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李茂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山西乡村热衷修志,既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乡民精神需求的反映,也是传承地方文化的重要手段。
7月1日,《山西省地方志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从事乡(镇)志、村志编纂活动的,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的指导。这是山西首次将村志编纂纳入政府工作。
李茂盛说:“过去,修志界普遍认为村志是小志。其实,乡村社会变迁始终是中国社会变迁的主体内容。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农村空壳化现象加重,众多有财力的乡村必然会产生回望历史、传承地方文化的心理需求。”
“地方村志不仅记录了众多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的历史,还见证了历史变迁轨迹。”他认为,更重要的是,村志为后来人提供了丰富的史料。这是编纂村志的宗旨所在。
(李新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