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州金蟾软件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诉汉王科技不正当竞争案,前不久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对判决结果不服,日前,金蟾公司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据金蟾公司称,目前,该案二审刚刚启动,尚未审结。对于此前多家媒体对该案判决结果“汉王胜诉”的报道,金蟾方面表示存在不实。
对于一审判决书中“2007年4月27日,金蟾与汉王签订了《EBA SDK开发包保密协议》并约定就电子阅读器延伸应用功能展开进一步的合作,该合作项目本身即涉及EBA格式的应用问题。所以汉王科技在2008年7月之后提交和发布的招股文件中将此作为未来产品开发的规划予以陈述的方式并非完全不具备事实依据,亦不足以构成捏造或虚构事实”的认定,金蟾方面称:“金蟾与汉王于2007年4月27日签订 《EBA SDK开发包保密协议》,由于价格原因商业合同无法达成,金蟾公司从未提供开发包等技术资料予汉王公司,从未许可汉王公司使用EBA专有技术。”
据介绍,金蟾软件成立于2001年,致力于移动数字出版工作,从事移动数字阅读资源、移动阅读设备等领域的开发及经营等。(文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