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琤
7月11日,迷笛负责海外乐队联络的刘畅接到德国参演乐队The Ocean乐队中国巡演经纪人的来信,这位经纪人表示某公司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他,让他与该公司敲定“十一”在镇江举办的另一个音乐节的合作协议,并且直接用非常肯定的语气告诉他,长江迷笛“十一”期间不做了,而是由他们取而代之。随后刘畅又陆续收到国内一些乐队经纪人的询问,他们也接到了同样的电话。而在此之前,迷笛方面从未收到任何来自镇江文广集团的变故讯息,哪怕是一条手机短信。
在“迷笛”紧急联系镇江并询问该变故后,7月15日,镇江文广集团副总来京与长江迷笛音乐节负责人张帆见面,并当面告知已和另一音乐节签署了正式协议。7月21日,迷笛音乐节主办方发出200余字的公告,表示将在日照迷笛音乐节结束后举行新闻发布会,“将其中的不公和失信细细道来”。次日,摩登天空也发表近 1500字的声明,希望大家能理解“一个音乐节不仅仅属于某个主办方”。
“迷笛”这个国内创办最早的老牌音乐节今年可能会遭遇收官不利。原本预计分别在北京、上海、日照和镇江四地各办一场的迷笛音乐节,但在完成前3个城市的演出之后,“迷笛”发布消息称“十一”长江迷笛音乐节被迫在镇江停办。
原来,8月17日,镇江文广集团携手北京摩登天空公司正式宣布,10月2日至5日将在镇江举办长江草莓音乐节。8月22日下午,北京迷笛音乐学校和北京迷笛演出有限公司联合举行媒体见面会,通报了关于2011年长江迷笛音乐节突发变故的情况,并对迷笛所掌握的信息进行了详细说明。
“迷笛”为何变“草莓”?各方的答案则让这次音乐节变脸事件更加扑朔迷离。
镇江方面表示从未停办 需要引进更多音乐节
从2009年开始,长江迷笛音乐节于国庆黄金周期间,在镇江连续举办了两届,从镇江市世业洲北环路通向音乐节现场的主路被命名为 “迷笛大道”,甚至有些当地的出租车司机都会介绍“我们镇江有迷笛”。
然而,对于将于“十一”举办的长江草莓音乐节,镇江文广集团负责人汤文彪否认“草莓”换“迷笛”的说法。他表示:“我们在与迷笛方面的协议中从未规定每年的迷笛音乐节必须在‘十一’期间举办,另外,我们双方也从未就2011年具体什么时间举办迷笛做出过正式决定。所以我个人认为不存在更换之说。”
汤文彪解释,草莓音乐节落户镇江的时间安排在“十一”期间,原因有两点,一是为了在3年内完成打造长江音乐创意生活平台的战略规划,镇江不能停止脚步,必须引进更多的音乐节;二是作为草莓音乐节在镇江的处女秀,镇江将其安排在“十一”期间举办,也是希望乐迷关注到镇江在引入迷笛音乐节之后又引入了草莓音乐节。
之前坊间流传的草莓音乐节之所以获得主办权,是因为其报价比迷笛方面更低,这一说法遭到了镇江方面的否认。摩登天空负责人沈黎晖也表示:“所谓的低价竞争更是不存在。”而对于之前两届长江迷笛音乐节是否如传闻中亏损,镇江方面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不过,网络流传的迷笛方面曾与镇江文广集团签订了十年的合作框架协议的消息得到了证实。“我们与迷笛确实签订了十年的合作框架协议,包括投资与开办音乐节两方面,我们也会确保投资足额到位的。”镇江文广集团新闻发言人张兵介绍,这份协议包含两个内容:双方未来十年的合作投资计划、在镇江开办一所迷笛音乐学校的计划。
他表示,镇江方面并没有决定停办“迷笛”。“我们至今都没有接到合办方今年要停办迷笛音乐节的正式通知。在与迷笛方面签署的协议中,并没有指明每届音乐节必须在什么时间举办,每届的具体合作内容都还需经过双方的协商才能决定。”
“违背约定先斩后奏”
针对镇江文广表示合作协议中未有“必须于‘十一’期间举办”“2011年具体什么时间尚待正式决定”条款的说法,迷笛方面表示,镇江文广“违背约定先斩后奏”。
去年8月17日,《2010长江迷笛音乐节合作协议》正式签署,按照2010年的工作方式和惯例,迷笛方面一直认为,镇江文广在今年初就应开始2011长江迷笛的各项准备工作,细节沟通最迟也应该在7月中旬完成。
长江迷笛负责人张帆表示:“我们从今年年初就开始了‘十一’音乐节的准备工作,7月时,我们已经为将邀请的国外乐队预付了演出费、订了机票。这期间从未得到镇江方面任何‘十一’期间将不办长江迷笛音乐节的通知。到目前为止,迷笛方面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一变故。”
对于镇江文广方面多次谈到“我们至今也没有做出停办2011长江迷笛音乐节的决定,希望迷笛方面就合作计划和举办时间尽快与我们协商决定”,迷笛方面提出了质疑:根据以往的气象资料显示,镇江11月初就要霜降了,在11月上旬就要进入初冬。镇江方面应该很清楚2011年最后三个月已没有举办音乐节的适宜时间。如果“十一”无法如期举办长江迷笛音乐节,那这一活动还能在2011年上演吗?
十年合作框架书 仅是一纸君子协议
在双方争议中,核心问题就是双方签署的《长江迷笛音乐节合作框架书》,是否能对这次合作变故起到解释和约束作用。
自2009年首次举办“迷笛音乐节——镇江站”活动并获得成功后,北京迷笛与镇江就迷笛音乐节长期合作意向又进行了多次交流、探讨,并于2009年12月1日,在镇江市北京产业招商会上共同签署了《长江迷笛音乐节十年合作框架书》。
尽管如此,张帆表示,“迷笛”与镇江的十年合作框架书只是一纸“君子协定”,合作框架书里没有明确约定因违约而造成损失赔偿的具体条款,只有每年签署的迷笛音乐节合作协议才会涉及具体的赔偿内容。
镇江方面称这份协议并没有规定长江迷笛音乐节的举办日期、规模、经费等问题,也不具有排他性。汤文彪表示:“我们和北京迷笛学校一直都有合作,我们也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做。如果对方是因为我们今年将办草莓音乐节就不再跟我们合作,那我们也表示尊重和理解。如果对方说我们违约,我们也会请律师团来维权。我们的原则是,不打口水仗,尊重对方,必要时澄清,求同存异。”
对此,迷笛方面表示,迷笛官方及工作人员从不曾对任何乐队发出演出限制或以独家协议来制约其参加其他的音乐节。同时,迷笛组委会也从未正式或非正式地要求镇江文广只接纳迷笛音乐节一家在镇江落户而不允许或反对其他音乐节在镇江与迷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