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霁翔
历史文化街区法律地位的确立
国际上开始重视历史街区的保护始于上世纪60年代,起步较早的有法国和英国。我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始于上世纪80年代。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同时,首次提出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概念,要求地方政府依据具体情况审定公布地方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从20世纪80年代起,北京、浙江、安徽、山东、广东、四川、江苏等省市相继开展了历史文化街区的划定和保护工作。1993年,国家文物局和建设部在湘潭召开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会议,第一次提出历史文化街区的概念。
2002年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和2003年公布的《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确立了历史文化街区的法律地位、公布程序、保护措施和法律责任。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评审工作,地方人民政府要认真制定保护规划,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历史文化街区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遭到严重破坏的,应当依法取消其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等要求。2008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首次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的含义,并确定了“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措施,并未规定进一步的保护措施,只是规定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制定。但是目前,对于历史文化街区仍然缺乏完善的保护制度。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存在的问题
尽管法律法规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定了基本的措施,但是,在全国范围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管理的基础工作相对于其他文化遗产保护仍然较为滞后,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旧城改造”中的盲目开发建设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的破坏。一些城市在开发建设中大拆大建,不仅破坏了原有的社会组织结构,而且使很多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历史文化名街遭到灭顶之灾,使原有的历史街区丧失了传统肌理,失去了特色风貌。一些在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在人们生活中影响深远、具有重要文化与情感价值的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其中的传统民居,常常因“旧城改造”或“危旧房改造”,沦为“无知”与“无畏”的牺牲品。
二是“拆毁真古董,制造假古董”的行为盛行泛滥。一些城市在所谓尊重历史的幌子下陆续推出了许多由传统街道改造而成的“汉街”“宋街”“明清一条街”等仿古街,大批真的物质文化遗产被拆毁,然后又花了很多的钱建了许多假的东西,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沦为失去真实价值和历史信息的“假古董”。
三是过度旅游和商业开发破坏历史文化街区的文物“原真性”。在不正确的政绩观和唯利是图思想驱使下,一些地区仅仅注重历史文化街区的经济功能,而忽略其中应有的文化质量,仅仅注重表面形式而忽视文化生态和人文精神,将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居民全部迁出,把传统民居改造为娱乐场所,使历史文化街区失去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习俗,失去了文化遗产的原真性。
四是不合理定位改变历史文化街区环境。许多城市的规划设计不是从这个地区的文化特点出发,而是盲目追求新奇特的感观刺激和标新立异的轰动效应;不尊重城市的发展历史,不尊重市民的生活习俗,背离文化遗产保护规律,臆造新的生存空间,破坏了历史文化街区原生态环境。比如,北京什刹海地区曾以宁静优雅的环境和独具古典特色的人文风貌而著称,但在上世纪末的“旧城改造”中变成一个“酒吧区”,原有的自然与人文的和谐共处已经荡然无存。
加强历史文化区街保护的几点建议
当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法律法规仍然不健全不完善,法规授权的立法工作仍未得到落实,这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十分不利,因此,必须加快完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立法,并且尽可能科学地设计保护制度。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制度要体现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要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历史。要保存真正的历史原物,对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要进行抢救、维修,尽量不要拆了再造,重建的历史文化街区徒有其形,真实历史信息已然丢失,遗产价值大打折扣。在满足原住民现代生活需要的同时,也要尽可能地保持历史文化街区传统的生活方式。
二是要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历史风貌。建筑的外观依原貌维修,室内可以按现代生活的要求进行改善,增加必要的设施。此外,还要保护构成历史风貌的其他要素,包括道路、街巷、院墙、溪流、驳岸、古树等。
三是要维护历史文化街区功能的延续和历史文化的传承。历史文化街区是一个成片的地区,有大量居民在这里生活,是活态的文化遗产,不能只保护那些建筑的躯壳,还应该保存它承载的文化,保持社会生活的延续性,保存文化多样性。
四是要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共同保护、共同受益的体制机制。保护历史文化街区首先要强调政府责任,当地政府是文化遗产保护第一责任人。保护历史文化街区要保证原住民的合法权益,要让原住民参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涉及历史文化街区的重大事项要注意听取当地居民意见。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既要保护遗产、传承文化,又要改善环境、惠及民生。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也要适应现代经济社会要求,通过合理利用、适度开发,让历史文化街区活力再生,进而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中国文化报社等单位共同开展的“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对提高全社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意识是件大好事,并且也已经产生了重要影响。希望你们继续发挥专业研究机构的优势,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提出科学的意见建议,推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法制建设,为保护我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本文为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9月17日举办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管理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