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
据国家广电总局2011年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显示,截至目前,将于2012年播出的现代题材剧首次出现“零备案”!而2012年古装剧则将出现“井喷”行情。 (来源:《沈阳日报》)
据2011年全球数字媒体广告大会公布数据显示,去年中国网络广告行业市场规模已达到321.2亿元,今年上半年总规模约为235亿元,预计到年末总规模将达到370亿元,比去年增长15%以上。伴随着电子商务在中国的进一步普及,中国的数字媒体广告也将出现井喷式增长。(来源:新华网)
观点
专业版权运营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文化产业快速、高效发展的瓶颈,尤其是具备跨界运营思路的人才更是少之又少,部分文化企业甚至为版权总监开出数十万元的年薪,其稀缺性可见一斑。虽然西方版权经纪人发展的历史较长,但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版权经纪人要想实现版权运营的跨界突破,中外所面临的难题是一样的。其中,缺少规范、缺失诚信、专业能力良莠不齐,都是这个新兴职业的软肋,很多所谓的版权经纪人,都只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由于版权经纪人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尚未被确认为一个明确的职业,所以难以建立相关准入制度或备案制度,无法进行资质审核。(来源:《人民日报》)
伴随经济建设和传播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应对社会形势和舆论环境的巨大变化,越来越多的都市报从定位于市民报纸、服务性报纸、社会生活报纸的“子报子刊”“小报小刊”概念中走出来,展开一轮主流化转型,在内容、经营和业态三方面发力。今后传媒业态应继续从单一纸质向多媒介融合转变,都市报的发展要注意发掘年轻受众的关注点,借助新媒介手段培养其阅读兴趣。而主流化转型不仅是内容,还应包括业态,不同媒介产品有不同的市场规律,应不断琢磨产品形态,才能找到正确方向和路径。同时抓好从所在城市向市、县市场扩张的战略,让新闻辐射二、三线城市。(来源:《中国记者》)
地方
青岛文化企业可通过版权质押贷款
山东青岛日前出台了《文化创意产业版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青岛的文化企业据此可通过版权质押向银行贷款。根据意见,青岛的文化企业可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版权出质,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贷款人应通过政府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等渠道发布质押的版权处置公告,依法以该版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版权的价款优先受偿,也可协议转让或在产权交易机构挂牌处置质押的版权。其中,用于质押的版权限于可依法转让或交易的著作权,主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电影作品等;用于质押的作品需获得国家指定的版权登记机构出具的《作品登记证》,并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版权质押贷款额度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需求、偿债能力、出质版权价值和质押率或其他担保情况合理确定。(来源:《大众日报》)
江苏省发布《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前,江苏省正式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大力推动江苏电影产业跨越式发展,切实增强电影创作生产能力,到“十二五”末,全省电影年产量达到30部;切实增强电影科技支撑能力,到2012年底,基本完成县城数字影院建设改造任务,在全国率先实现县级数字影院全覆盖,到“十二五”末,基本完成有条件的重点中心镇数字影院建设改造任务;切实增强电影经营管理能力,全省电影经济总量年均增长30%以上,到“十二五”末,全省票房收入比“十一五”末翻两番;切实增强电影国际传播能力,不断提高江苏影片的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来源:《江苏日报》)
(杨浩鹏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