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福军
网吧业在中国已经走过了17个年头,从当年民间流传的“要想发开网吧”,到如今的“要破产开网吧”,整个行业已经集体处于微利甚至难以为继的阶段。然而,在某些地方的某些管理部门眼中,已经没什么市场利润可言的网吧却似乎还属于严管对象。1月31日,河南省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当地网吧的一纸通知又一次折射出了目前网吧行业经营的尴尬局面。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的办法》要求,新设网吧和已开办的网吧,在办理有关手续时要缴纳30万元诚信守法及产业发展基金,按照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的解释,收费的依据并非法律条款,而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据了解,在郑州,颁发此类通知并要求网吧缴纳诚信守法及产业发展基金的机构还不止是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据当地网吧经营者反映,郑州市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也于去年12月8日下发过《关于开展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该局以开展网吧管理试点工作为由,成立了区文化市场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代替文化部门管理网吧,通知规定每家直营店缴纳诚信守法及产业发展基金20万元(后因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的上述新文件,将收费标准提高到30万元)。
两则关于网吧收费文件的背后,凸显出来的问题值得网吧管理部门以及网吧产业链上各方面的深思。
一直以来,网吧行业的监管“婆婆”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如果说在几年前针对问题较多的网吧行业采取“严管”时,监管网吧的“婆婆”多还能够被理解,毕竟跨部门联合执法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必要性。但在网吧市场已经趋于平稳的今天,日常监管中还时不时的冒出一些不相干的管理部门,时不时的出台几个针对网吧进行跨界执法的“通知”,甚至动辄要求缴纳几十万元的费用,就实在太令人费解了。我们不免因此怀疑,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或郑州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的一些管理人员连基本的法律意识都不具备,在他们眼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法律精神与理念要求被束之高阁,而国务院出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所授权的文化行政部门、工商行政部门等网吧日常监管机构也被视作了空气。
当然,对于这两则通知,人们最想质疑的是,网吧经营者凭什么要缴纳诚信守法及产业发展基金?行业的诚信守法与和谐发展,怎能建立在“有罪推定”的基础之上?的确,目前在网吧行业的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顽疾,比如“黑网吧”泛滥,一些小网吧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以及连锁网吧存在牌照倒买倒卖等问题。但是,这些问题的存在并不足以成为让网吧行业缴纳诚信守法及产业发展基金的合法理由。对于牌照的倒买倒卖问题,相关管理部门应该从完善网吧市场正常的进退准入机制入手;对于“黑网吧”存在、小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相关管理部门应该从完善网吧行业生存环境、降低税费等推动网吧市场做大做强的措施入手。应该说,目前网吧行业迫切需要的是政策“松绑”与“扶持促进”,需要的是依据法律加大对“黑网吧”以及网吧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日常执法打击力度,需要的是社会公众的理解、信任、支持与监督,需要的是在坚持连锁化的同时,真正开拓出可持续发展的多元化盈利模式,而不是动辄缴纳几十万的诚信守法及产业发展基金。去年底,浙江省最早拿到省级网吧连锁牌照的沸蓝网盟挂牌转让,几天前,广东东莞最大连锁网吧动感网吧关张,这些网吧行业现状的缩影都在提醒我们,网吧行业的发展真的再也经不起雪上加霜的“越位管理”了。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在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缴费通知印发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地网吧经营者纷纷借助微博、网络媒体等渠道表达了自己的心声。作为行业第三方机构,河南省网络文化协会也积极与文件出台方进行交涉,明确指出了该做法的违法之处,表明了网吧经营者拒绝乱收费的立场。此后,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表态“收费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有收费政策依据”,“对于解释不清,找不出法律、政策依据的,就是违法、违反政策的,应撤销。”众多业内外专家人士也纷纷针对这样的违法乱收费行为进行了质疑和批评。我们相信,在公众舆论的监督下,在依法治国的主旋律下,这样缺乏法律依据的“偏法”最终是不会得到认可和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