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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报 >  201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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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得识辨繁体字

    沈  栖

    近日,大陆某书法家送给台湾某著名演员一张条幅,上书两个大字:“影後”。这位书法家自以为玩了一下“高雅”,却露出了文化浅陋的缺憾。在大陆通用的简体字里,确实是已将“後”字易为“后”字,但作为繁体字,此“后”非彼“後”——这是两个不可混淆的字。“后”的原始义类乎“帝王”,如“后羿”(即一位叫“羿”的帝王),后演用于皇帝的正妻,如“王后”“皇后”。至于表示程序“先后”或方位“前后”的“后”字,在古代汉语里才用“後”这一繁体字。由此看来,与“影帝”相对应的理应是“影后”,这个“后”既不表示程序也不指涉方位,那么,它就不宜写成“後”字。

    其实,这类事儿并不鲜见。笔者曾在一个书画作品展上看到过一幅草书的杜甫诗,其中有“门泊东吴万裏船”,不禁哑然失笑。在古汉语中,“裏”与“里”本是两家,两字合一,那是近人用了简体字后的事。凡是用于“里外”“里面”等处,古人一律以“裏”字为准,而表示“里程”的则统一是“里”字。“万里船”怎成了“万裏船”?试问那位书法家:你如此大笔一挥,岂不嘲弄了杜甫?

    对淡出人们视野已有时日的繁体字,笔者认为,我们还是要“识”:能知道它的字形、读音以及与之对应的简体字,更重要的是要善于“辨”:辨其义。因为在现代使用的某些简体字,一旦还原为繁体字,其义常会出现相异现象。兹举一例:毗邻小区近日开了一家美容美发店,门牌上赫然写着:“XX美容美發店”。倘若以这家店主开业想发财论之,似情有可原,但它毕竟是犯了不规范使用汉字之忌。一个简化字“发”统摄了两个繁体字:“發”和“髪”。这两个同音的繁体字且不说字形各异,其义也迥然不同:前者古义为放、扬、生、射等,如“百發百中”“發芽”“發展”“發达”;后者有两义,一是头发,如“髪肤”“理髪”,二是古长度名,如“十毫为髪”“不差毫髪”。美容美发中的那个“发”字应该用哪个繁体字,还需明言么?

    现今大陆的简体字,当然是旨在便于使用和推广汉字,因为它简化了笔画,易于记忆、书写,但有一个颇为现实的问题是必须规范化,万不可在不辨其义的情形下,自作聪明地混用之,诸如从日语引进的“干部”一词不能写成“幹部”,陆游笔下的“沈园”不能以“瀋园”代之。我曾写有短文《学点古汉语》,提倡当今的中学生“识”些繁体字,现在看来,还得让他们懂得如何去“辨”繁体字,在免去从《二十四史》中找不到《后汉书》(因为这三个字是“後漢書”)的尴尬事的同时,也少些将“影后”误为“影後”、“美发”误为“美發”的荒唐事。当然,这首先应当从文化人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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