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白炜)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了一批近期审结的侵权盗版出版物重点案件。在公布的8起案件中,7起涉及制售盗版光盘,1起涉及制售盗版教材,共有24名违法犯罪分子获刑,最高被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被处罚金最高为300万元。
公布的8起案件有:江苏南京“6·01”制售盗版蓝光光盘案。2011年6月1日,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的举报线索,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展开侦查,捣毁了位于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湖东村、智广村3-5号的两处制售盗版光盘的窝点,当场查缴盗版蓝光光盘数千张、用于生产盗版光盘的空白光盘数万张、蓝光DVD刻录机40台,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四川成都“10·19”批销盗版光盘案。2010年10月19日,成都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公安、新闻出版、版权等执法部门,对位于金牛区某居民区的一非法光盘批销窝点进行联合检查,现场查获盗版光盘49.8万余张,抓获涉案嫌疑人3名。
北京“2·18”制售侵权盗版电大教材案。2009年以来,北京鹏翔宏途图书有限公司采取从出版社购买样书进行盗印,之后以低折扣卖给学校的做法,先后制售大量侵权盗版教材。仅2011年3月29日至30日,专案组就先后在涉案公司的办公地点、库房和河北省三河市3家印刷装订企业查获盗印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的侵权盗版教材100个品种、9.44万册。
湖南邵东“12·29”批销非法音像制品案。2010年12月,邵东县“扫黄打非”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在景绣路查获一非法音像制品仓库,现场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0万余张,涉案嫌疑人姜祥胜被抓捕归案。
福建莆田“3·11”网络销售盗版光盘案。2011年3月,莆田市城厢区“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公安执法人员在安福小区附近查获一批销盗版光盘窝点,现场查获盗版光盘4万余张,抓获犯罪嫌疑人刘建容。
广西南宁“4·21”制售盗版光盘案。2011年4月,根据举报线索,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对南宁市民族商场等处21家复制、仓储、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店铺(仓库)进行集中清查。现场查获盗版音像制品40万张,淫秽色情光盘2000余张,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46名,其中5人被刑事拘留。
新疆“11·12”特大盗版民语光盘案。2010年11月12日,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端掉了一特大盗版民语光盘批销窝点,现场查获盗版光盘41种、4万余张。
辽宁阜新“1·19”批销盗版光盘案。2011年1月19日,辽宁省阜新市公安机关在沈阳市公安局密切配合下,一举端掉两个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窝点,共查获各种盗版及淫秽光盘115.6万张,扣押涉案车辆4台,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