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翟群)记者从近日举行的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国家民委、文化部、广电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将于6月6日至7月6日在北京举行。
据介绍,届时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的36个代表团将带着41台剧节目参加本届文艺会演,共演出92场,其中剧场演出82场,慰问演出7场,开幕式晚会演出2场、闭幕式暨颁奖晚会演出1场。开幕式文艺晚会将于6月12日晚在国家体育馆举行。
为了鼓励创作,推出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本届文艺会演将评选出包括剧目奖、编剧奖、导演奖、音乐奖、舞美奖、节目奖、表演奖、新人奖、优秀组织奖和特别贡献奖共10类奖项。
据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司长武翠英介绍,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是国家法定的大型民族文化活动,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迄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已成功举办3届,展示了我国少数民族文艺事业的优秀成果,有力地推进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