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山东记者 孟 娟 通讯员 高晓东
6月1日,山东省政协召开第十届二十六次常委会议,就“加快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协商议政,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案》(草案)。“要做到像抓经济建设那样抓文化建设,下更大力气抓文化事业,下更大力气抓软件提升、内涵的丰富和效益的发挥,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进一步加大文化惠民力度。”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张树骅表示。
加快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为扎实推进文化强省战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省政协围绕“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广泛调研。“调研之前,省政协先后组织了4次座谈会,听取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的情况介绍,听取有关界别委员就调研重点内容、调研组织方式的意见建议。”张树骅告诉记者,从3月下旬开始,省政协组织委员和专家学者组成调研组,兵分三路,在淄博、枣庄、济宁等省内9市进行了实地调研,深入基层和群众,掌握了真实详尽的第一手资料。此外,调研组还邀请其他市政协以协作调研的方式提供了书面材料。
调研结果显示,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持续加大文化惠民力度,把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放在了重要位置。近年来,山东省在设施建设、重点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投入等方面都取得良好成效。以设施建设为例,各地把公共文化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特别是把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大院建设,列为城乡基础建设的重点项目,已建成17个市级艺术馆、16个市级图书馆,140个县级文化馆,134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5.3万个村文化大院。在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山东省已建成37个全国文化先进县,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17个市、140个县(市、区)全部达到国家要求,建成6万余家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基层公共文化辅导工程等进展良好。
与此同时,调研结果也显示,尽管目前山东省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初具雏形,但作为一个文化大省,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和丰富的地方文化资源不相匹配。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展不平衡,东西部之间、不同县区之间差距较大,尤其是农村欠发达地区设施建设滞后;一些地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得不错,但文化活动开展并不丰富,群众参与度和设施利用率不高,造成资源浪费等。
在全面掌握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情况后,省政协组织委员和有关部门于4月中旬分别赴广东、湖南、吉林、辽宁4省进行学习考察,并与当地政协和有关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之后,省政协委员及专家学者进行了广泛缜密的研讨认证,形成了《关于加快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案》(草案)。
针对调研显示的问题,《建议案》指出,应坚持以内涵提升为核心,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惠民意识,树立科学务实、系统理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理念。比如,各地情况不同,群众需求也呈现多样化、地域性和层次性特点,应引导各级政府尊重区域文化特点和群众文化意愿,鼓励各地个性化发展,把普惠共享和差别供给有机结合起来。对设施建设等重大决策,图书、影像、剧目等文化产品供应,也应体现民意,制定差别化服务方案,真正做到按需供给,避免一刀切。
为有效解决城乡资源分配不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边缘化”的问题,《建议案》指出应将资金、设施、人才等向农村、向欠发达地区倾斜,以“转、补、减、贴”等方式,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农村文化供给总量,并切实把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以奖代补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打造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圈,引导文艺院团等服务单位业务下沉、开展流动服务,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以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水平为根本 ,因此,我们建议,考核建设成果时也应以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设施利用率为目标导向。”张树骅说,应依据公共文化服务的共性特征,以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基本导向,设置“必选项”,就财政投入、设施建设、服务质量、管理运行效果等方面制定量化考核指标。同时,应依据各地差异性特征,设置“自选项”,给各地预留必要的自主权,文化场馆建设规格、文化活动频次和内容、图书等文化产品采购等方面的考核标准,可有一定的浮动幅度。
据了解,在政协常委会会议后,《建议案》将报送至山东省委、省政府作为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