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城市遗产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1版
头版

第2版
综合新闻

第3版
专题
  标题导航
文物工作要防止四种错误倾向
让村民从古村保护中受益
300张老照片展示京城变迁
湖南省召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会议
广东汕头新增5处省级文保单位
地下文物保护立法须整体推进
图片新闻




 中国文化报 >  2012-12-20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村民从古村保护中受益
——楠溪江畔200多个古村落为何依然诗意地“活着”

    新华社记者  程天赐

    近年来,浙南山区温州市永嘉县对楠溪江两岸散落着的200多个历史文化古村落进行了有效保护,使乡民恬静、诗意地生活在“活着的”古村落里。

    与现代需要产生矛盾

    楠溪江畔200多个历史文化村落中,拥有千年历史的古建筑村有50多个。这些古村落大多都有宗祠、书院以及寨墙等,形成物质文化生活较为齐全的小社会。

    由于古村落民居年代久远,已经不能满足当地人口增长的居住需要,部分村民在古村落内修建起了新式住宅。

    老百姓要追求舒适的生存环境,古村落则需要延续它的沧桑本色。上世纪90年代永嘉县开始对楠溪江古村落进行保护。按照永嘉县政府的规划,古村落居民不得随意搭建或翻建新房,以免破坏古村落的整体观赏价值。

    但许多村民认为,几百年的老房子了,居住条件早已不能适应现代生活。最好的办法就是,拆掉老房子以后,在原地上盖新楼。一时间,老百姓跟政府玩起了“捉迷藏”,一些群众还专门赶在节假日甚至过年时造房。

    寻找与村民利益的共鸣点

    永嘉县委县政府认识到,必须在村民渴望富裕的现实需求与古村落保护之间找到共鸣点。只有农民自觉自愿,保护工作才能推进。

    为此,永嘉县提出“村外建新村,村内搞整饬”,制定出台全县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政策,引导古村落居民搬迁安置,鼓励向城镇集聚,根据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的程度,给予最高20%的安置面积优惠。对在古村落内已修建的新房要求进行改建,使其外观尽可能保持古典风韵。按照“修旧如旧、修古如古”的要求,对已列入省级重点的历史文化村落,重点开展抢救性保护。核心保护区修复以财政拨款为主,鼓励农户投入改造。风貌保持区以农户自身改造为主,政府进行指导、给予奖励。村民生活需求与古文化保护的需求得到了有效协调。

    一些古村落村民产权和利益多元化,对古村落难以自主开发和经营,政府就出面协调组织投资建设,并开展有效监督。在经营体制上试行“一村一策”,如:芙蓉古村试行股份制公司经营体制,岩头丽水街试行承包经营体制,苍坡古村试行联合经营体制。

    县里先后筹资6000多万元用于古村落保护。有序发展乡村旅游,鼓励村民创办家庭旅馆、农家乐等旅游设施和活动项目,把宾馆建在房屋上。

    让村民从古村保护中受益

    “现在,芙蓉村一年的门票收入就接近60万元,还不包括附带的旅游服务业经济效益。”芙蓉村驻村干部瞿建辉说。

    林坑村也是通过古村落的保护、开发、利用,让村民受益,使得古村延续完整性。该村始建于明朝,既没有深宅大院,也没有出过高官,更没有牌坊等人文遗址。然而,木石砌筑的房屋显得朴素真实,野趣天然,与四周秀丽的自然山水交相辉映,反映了这里独特的山水情怀。旅游开发之后,有许多外出打工的村民回家当起了农家乐老板,年收入高的家庭一年能赚30万元。去年,全村旅游收入达200多万元。今年5月,林坑村入选第三批“中国景观村落”。

    位于石桅岩景区的岭上村,由政府牵头投入200多万元,对村环境与农户进行了规划开发,打造以家庭食宿为主的“岭上人家”农家乐品牌,主营农家特色餐饮、农家土特产、农事参与活动等,带动了附近乡村养殖业和农副产品的快速发展。岭上村民人均年收入从原来不足1000元到如今突破2万元,成为古村农家乐开发的成功例子。该村被评为“浙江省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村”。

    据悉,目前楠溪江古村落已有农家乐117家,农家乐旅游年收入达8000多万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