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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报 >  201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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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交锋

    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

    大家对食品安全问题反应过度了。现在舆论好像有种倾向,凡是有食品添加剂的都不好。这是一个认识误区,也是反应过度的表现之一。重建信心,最根本的还是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而不是让买奶粉的人付出代价。

    作家郑渊洁:

    卖坏奶粉的不坐牢,买好奶粉的坐牢,童话都不敢这么写。

    创新工场CEO李开复:

    香港奶粉事件的谬论和回应:1.“应批评内地而非香港”:批评为何要二选一?毒奶粉、过高关税、荒谬徒刑我们都应批评;2.“挑拨香港内地人感情”:批评的是法律不是人,请勿乱扣帽子;3.“香港人买不到奶粉,所以法律合理”:请勿偷换概念:保护、限制两罐,甚至罚款都可以理解,离谱的是两年徒刑!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区立法会委员霍震霆:

    香港限购奶粉,本来不是一件很大的事情,一时挑起这么多纷争,说明香港、内地在文化背景方面还要加强交流。一方面,香港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支持。另一方面,现在两地旅游、购物都很方便,是好事。两地也应该通过这些交流加强了解,在香港年轻人对国家的认同上多做一些工作,这对国家的长远发展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香港网友廖伟棠:

    香港出台法令,主要针对“水客”和囤积居奇的奸商。法令出台一个星期后,我们已经可以陆续地买到我需要的奶粉,而不是此前一个月找遍我居住的地区都买不到一罐奶粉(我和我妈妈每天都去店里查问)。现在可以带两罐奶粉出境,是只满足基本需求,杜绝图利。

    内地女演员姚晨:

    婴儿当然母乳喂养最好。问题在于,按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母乳喂养两年后,孩子还是要喝奶粉,那时又该怎么办?不光孩子,病人、老人都需要奶粉的营养补充,限购带来了大家对国内奶制品质量的又一次讨论。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

    内地孩子们挨饿时,香港同胞送一批奶粉过来都是应该的,居然出台这样的法律,把带奶粉的人处以两年徒刑。建议立法会重新考虑,修改此恶法。

    微博网友扎罗:

    香港“限奶令”让我想到20多年前武林广场一把火烧了温州皮鞋。不知道内地奶商有没有温州商人知耻而后勇的精神。

    微博网友益民食品:

    深圳家长表示毫无压力。一个周末两个人去两次香港就能带回8罐奶粉,宝宝的“口粮”根本不用担心,而且还能帮内地亲戚朋友代购,把港版奶粉当礼物送,说不定会是今年最流行的创意。

    网友: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孩子在怀里,奶粉在对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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