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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免收押金后图书馆的资源流失了吗?在杭州图书馆副馆长梁亮的帮助下,记者调取了该馆免押金前后4年的借阅超期记录,从检索的结果来看,超期的图书册数基本保持在一个可接受的正常区间,梁亮认为免押金并不是影响还书率的主要因素。佛山市图书馆馆长屈义华告诉记者:“与免押金前比,我们的还书率不仅没有下降反而有所提高。”两位馆长都表示,他们相信读者不会因为一次借走的几本书而放弃图书馆几百万册藏书的庞大资源和多样的惠民服务。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范并思指出:“收取借书押金只是图书馆的一种管理手段,也有其他的管理办法可供参考,比如通过身份证、社保卡、工作证等信用证明实现担保。”他同时表示,在我国的信用体系还未完善的情况下,完全实现免收押金还比较困难,但是收取押金对于某些弱势群体来说仍然是一道隐形门槛,所以公共图书馆应该针对弱势群体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
范并思认为,是否收取押金与各地的经济水平关系不大,更多体现的是管理者是否愿意承担这一风险的理念,这里的管理者不仅指图书馆馆长,同时也包括各地的文化主管部门。另外,范并思还建议,公共图书馆如需收取押金,应将这笔收入及其利息的保管和利用情况在其网站上公开,接受广大读者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