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帝雷
一代创意大师乔布斯死时,国内的哀荣派和唱衰派纷纷出动,为这位大众偶像涂抹上各种色彩,有人为其套上天马行空的智慧光环,也有人开始质疑他的各种成就。各种版本的“假如乔布斯出生在中国”由网友自发创造开始形成文体,开始在三大门户以及一些社交网站频繁出现并广泛传播。
哀荣派的理由很坚挺,他们大多是使用苹果手机和电脑的“果粉”,乔布斯推出的Mac OS X操作系统以简单易用和稳定可靠著称。苹果手机无论从外形设计到应用体验都颠覆了当时国内手机使用时的用户体验。苹果更在电脑之后,将手机、MP3、平板电脑等数字硬件全线升级,开发出独属苹果特色的系列产品,并将各类硬件和移动、互联网相勾连,创造了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其推出的应用商店业绩至今无人突破,更改变了终端娱乐业的生态。
而来自中国的唱衰派的理由也颇具说服力,知名出版人路金波的言论耐人寻味:“乔布斯是顶尖的生意人,但是他对中国的贡献,远小于比尔·盖茨。人们要为一台苹果4省吃俭用,却可以一直享用盗版Windows。”考据派网友纷纷发文称,乔布斯对世界唯一和最大的贡献就是制造出了第一台能普及的个人电脑,即苹果2。“乔布斯无非就是把他的产品加上网络增值,实现利润最大化和可持续性。把现有的软硬件架构加上大屏幕就成了平板电脑;加上射频,就成了手机;换个小屏幕,就成了MP4。国内的山寨手机方案公司在2002年的时候就开始运作了,只不过国内公司资金少,没达到芯片级的研发程度,没做大而已。”
然而无论是哀荣派还是唱衰派,都有一个共同认识:中国并没有产生乔布斯或乔布斯们。
这个唱衰和哀荣的两面,恰如现在让国人引以为傲却又尴尬无比的中国互联网和新媒体产业。即时通讯老大腾讯以QQ把1996年3个以色列人聚一起开发的新软件ICQ完美击败,附带击败了MSN;搜索老大百度引以为傲地击退了谷歌,淘宝可以打败易贝、亚马逊,同样,小米也可以打败苹果、三星……利好派的信心无比爆棚,互联网科技是全人类的知识财富,新媒体业态是全人类之必然进程;所谓技术无国界,中国近10年来,互联网技术和电脑、手机软硬件技术一直在紧紧追随国际顶尖潮流,并且根据国情需要,创造出了全世界瞩目的商业成就,成为中国文化GDP的中流砥柱。然而唱空派冷静指出,中国近10年来,一直仅是紧紧追随、模仿甚至是抄袭世界领先的技术,活学活用别人的商业模式,并实现巨大的套现。当腾讯、百度、小米、若干国产品牌公司市值急速飙升的时候,回到家里,他们是否应扪心自问,是否应感谢一下乔布斯,或者比尔·盖茨,或者曾在互联网科技发明和技术突破领域专注而无名的众多英雄?曾经以四大发明令世界震惊的中国,当下的创造力和独立思考、钻研能力又剩下几许?
搜狐财经观察栏目曾推出过“假如乔布斯出生在中国”的专题,“如果在中国,他的人生之路则全然不同”“脱离教条,独立之思考,自由创造成本很高,挣脱禁锢,做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尚且不易,谈何创新?”
假如乔布斯是一个满怀激情创意的中国青年,那么他在中国创业时可能经历哪些道路呢?我们不妨直面一下在中国创业时可能面临的各种“环节成本”,进而设想乔布斯可能的N种人生历程。开办公司初期,乔布斯将在思考创新的点子之前,首先想到要搞到牌照、经营许可证之类。开发了Mac OS X操作系统后,由于开发成本过巨,民营公司不太能够获得补贴,乔布斯有可能仅以专利权技术连人带公司,最后被某个大佬收购,成为其旗下一名打工仔、贡献市值的无名英雄。否则,他就可能如同上述那个国内山寨手机方案公司一样消失得无声无息;如果乔布斯有幸获得此时活跃关注互联网和技术投资的风险投资的资助,开始进入苹果手机、MP3、MP4和移动通讯应用的研发阶段,此时他将可能向处于渠道垄断地位的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交纳大笔的“路桥费”,没办法,没人会意识到乔布斯对人们可能带来的影响,只会仅把他当作一个小CP(内容提供商)来处理;然而很不幸的是,被风投机构和乔布斯寄以厚望的苹果手机外观、使用体验、应用等小到外观设计、流程软件设计、大到商业模式,可能在2个月内就遭到了各种模仿和抄袭,其核心技术被他的研发团队某人以高价出卖。乔布斯开始疲于奔命地打各种官司,把三星、小米、若干全告上了法庭,在支出大量的法律服务费用之后,最后仅获得了少许补偿。理由很简单:专利权也许可以保护,外观设计保护恕难普及,商业模式保护连美国的知识产权界也尚在探索之中。在大量的模仿型竞争对手面前,苹果为了生存,苦于挣扎,为了加大对消费者的凝聚力,果断缩减了进一步技术突破的成本,忽略了美感和使用体验的更新,进行流水线式生产以达到批量降价的竞争力,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在应用商店中开始大量引入未经授权的版权产品,泯然众人矣……
一位曾经的苹果“忠粉”在谈到乔布斯时,开始这样教育他的下一代:“不用创新就能赚钱,要创新来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