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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保护内涵,展现街区特色
特色文化:绽放昆山时代光彩




 中国文化报 >  201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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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保护内涵,展现街区特色

    入选第一届“中国历史文化名街”的北京国子监街

    朱自煊

    “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自2008年启动以来,已举办了4届,共评出40条名街,并挂牌公布,影响很大。日前刚举行过第5届专家评审会,评出15条候选名街,等待公众投票。澳门特别行政区望德堂坊是港澳特区第一条入围的名街。这次参与申报的65条历史街区,不少来自内地小县城,知名度低,但历史文化价值不低,真实性完整性都不错。专家们看了都很欣慰。见到又一批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也说明过去几届评选推介活动取得了效果。不少好的街区得到了公认,评选标准也取得了共识。 历史街区保护与发展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牵涉面广,各种利益相互纠结,有待实践深化。寻根溯源,重温一下影响历史街区保护发展的两个国际宪章和建议,对深化其保护内涵和展现两类不同历史街区风貌特色会有一定启发。

    一、《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宪章》是1964年5月31日从事历史文物建筑工作的建筑师和技术人员国际议会(ICOM)第二次会议在威尼斯通过的决议,简称《威尼斯宪章》。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文物建筑及其历史环境保护,二是文物建筑修复。《宪章》开宗明义指出:“世世代代的人民历史建筑,饱含着过去的年月传下来的信息,是人民千百年来传统的活的见证。人民越来越认识到人类各种价值的统一性,从而把古代的纪念物看作是共同的遗产。大家承认为子孙后代而妥善地保护它们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必须一点不走样地把它们的全部信息传下去。”《宪章》共16条。第一条讲文物建筑的概念,即文物建筑不仅指建筑本身,还指产生它的城市或农村环境也即其时代背景。第六条讲保护一座文物建筑意味着要适当保护它的四周环境,不允许拆、改和新建。第十四条,关于“历史地段”,提出“必须把文物建筑所在的地段当成专门注意的对象,要保护它们的整体性,要保证用恰当的方式清理和展示它们。”从以上所引不难看出宪章把保护文物建筑及其环境的意义、重要性和内容讲得很清楚。

    二、《内罗毕建议》,全称为《关于保护历史的或传统的建筑群及它们在现代生活中的地位的建议》,1976年11月26日由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9次全体大会在内罗毕通过,比《威尼斯宪章》晚了12年,却在人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前进了一大步,把保护这类历史地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建议》一开始就指出:

    “考虑到历史的或传统的建筑群形成了人们日常生活环境的一部分,它向人们展示了产生它们的那个过去的时代,他们使生活环境具有与社会多样性相适应的多样性,因此,他们获得了价值和人道的重要性。

    考虑到历史的或传统的建筑群经历了长久的岁月之后,构成了人类文化的宗教的和社会的创造性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的最确切的见证,因此,保护它们并把它们纳入现代社会环境之中,是城市规划和国土整治的一个基本因素。

    考虑到我们时代经常出现的千篇一律化和非个性的危险,这些过去时代的生动见证对每个人每个民族都具有极大的重要性,他们从这些见证上既能找到他们文化的表现,又能找到他们自己特色的基础之一。

    考虑到全世界和各地在发展和现代化的借口下无知的破坏和不合理的不恰当的重建正严重地损害着这种珍贵的历史遗产。

    考虑到历史的或传统的建筑群构成了一份不动产,它的破坏即使不造成经济损失时也会引起社会动荡。

    考虑到这种情况使每个人都负有责任,使公共权力机构有义务,只有他们才能担当得起这些责任和义务。

    考虑到面对这种破坏甚至完全消灭的危险,每个国家都应该行动起来,紧急采取全面的和积极的政策,作为国家的区域的或地方的规划的一部分,来保护这些历史的或传统的建筑群及它们的环境,并使它们充满生气,从而拯救不可替代的无价之宝。

    考虑到许多国家还没有一个关于建筑遗产和它与城市规划关系的充分有效并具有灵活性的立法。”

    为此,于1976年11月26日通过了现在这个建议。

    以上所引是多么形象、多么具体而又深刻地把当前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现象和谬论揭露得如此彻底,也说明加强保护和抢救是如此迫切。它切中时弊,有力促进了国际社会对遗产保护的热情和积极性。

    在保护对象的定义上,《内罗毕建议》指出:历史地段“内容很广泛,包括史前遗址、历史城市、古城区、村庄、小村落和纯文物建筑群。而构成这些历史的或传统的建筑群的整体环境,就成了这类应该得到保护的历史地段”。其保护措施既有静态,又有动态,使其能获得活力,并永续利用。此外,《建议》还对立法、行政措施以及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许多建议。

    上述《宪章》和《建议》,出台于上个世纪60到70年代,很快就影响到全球,日本在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就开展了历史街区保护活动,政府主导,地方和民间积极配合,在全国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历史の町なみ”(历史街区)。我国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各地在建设商业一条街活动时以北京琉璃厂改建为契机,也开始了这类历史地段的保护更新方面的探索,有大拆大建、拆真造假;也有以保护整治为主,改善基础设施,保持原汁原味,如安徽黄山屯溪老街。

    1986年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时指出:“对一些文物建筑比较集中,或比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道、建筑群、小镇、村寨等也应予以保护。公布为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措施可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做法,着重保护整体风貌。”这一指示概括了上述《宪章》和《建议》所提出的保护内容和要求。以后结合国情又把“历史文化保护区”细分为“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形成了我国名城保护体系。

    历史街区,特别是体现《内罗毕建议》的历史的或传统的建筑群地区,在名城保护中属抢救性项目。名城保护规定名城至少要有两个以上,并有一定规模的“历史街区”,其保护要求是坚持“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生活延续性”三项原则。在实践中,这类“历史街区”保护占了很大比例。在名城保护30周年之际,全国通报批评了8座名城,并责其限期改正,其问题大多也出在历史街区被严重破坏上。

    可以这样说,历史街区是名城保护的重点和难点,拿首都来说,2000年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都体现出这两类历史地段的特点,有的还相互包容,以文物建筑整体环境为主的就有景山周边,包括北海大桥、国子监街、什刹海、钟鼓楼、东交民巷等。就全国而言,连续开展5届的“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也评出了北京国子监、苏州山塘街、青岛八大关、小鱼山文化名人街、无锡清名桥和惠山老街、上海多伦路、福州三坊七巷等街区。两类历史街区保护重点各有侧重,只有深化保护内涵才能展现出街区特色。

    文物建筑历史街区和以历史和传统建筑群为主的街区在保护对象及其文化内涵上有很大不同,保护重点、难点也各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要文物建筑位尊权重,是名城中的主体,如宫殿、衙署、寺庙、塔、楼、桥梁等。在格局上又常与山川形胜相互融合,成为城市形象标志,因此常被列为名胜古迹、重大文物保护单位。应将其列入历史街区范畴,并将其当成这类街区的保护重点。成功例子如北海金鳌玉蝀桥的保护与改造,既解决了交通难题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三海文物环境的完整性,成为此类街区保护的典范。遗憾的是原来的汉白玉桥栏板尚未恢复。另外一个例子是国子监街,两大文物建筑国子监和孔庙连同其历史环境成贤街,包括四座牌楼、石碑以及沿街建筑浑然一体,从内容到形式完整地表达出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特色。但在保护工作中文化内涵发掘还不足,特别是中段街南又出现一片新建筑,破坏了街区的传统界面(不知现在情况如何)。由此可见这类街区保护之好坏,对古城风貌影响比一般街区重要得多。

    二、文物建筑历史街区保护成功与否,来自决策是否科学、民主,和是否依法决策。天安门广场是古都北京皇城的前院,是最重要的古都历史地段,受到世界的关注。1959年国庆10周年,天安门广场的改建是一项成功的案例,既解决了重大功能转换的需求,又在形象上体现了保护继承与发展原则,保持了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时代精神。这一成功来自中央领导、地方主管、众多建筑师和广大市民的通力合作,以及公正公开的设计竞赛。相反是后来的国家大剧院选址方案,由于违背了这一科学决策,造成严重的损失。首先是错误的理念,即脱离了皇城这一重要的历史背景,追求形象工程。其次是没有严格按文物法办事。三是没有发动市民、专家进行公开、充分的论证,长官意志成为主导,致使今天无论走在长安街,还是从景山万春亭俯瞰故宫和皇城,都会感到国家大剧院超大体量、独特形象与古都风貌以及雄伟和谐的中轴线格格不入,是一大败笔。目前,北京正积极申报中轴线为世界遗产,我很担心国家大剧院选址成为一处硬伤。建筑艺术是一项环境艺术,中外古今一切知名建筑都脱离不了时空给它的机遇和对它的限制。这就要看建筑师的修养和功力。巴黎埃菲尔铁塔是巴黎的象征,它的地址巧妙地选择在塞纳河拐弯处,和与塞纳河平行的巴黎轴线之间留出足够的缓冲空间,使两者相得益彰,才有今天美丽动人的效果。悉尼歌剧院独特优美的景象,是其选择在海角,与大海、铁桥一起,相映成趣,构成一幅“扬帆出海”的景象。这是建筑师伍重的灵感,也是评委埃罗·沙里宁的伯乐慧眼。

    三、文物建筑历史街区要传递文化内涵,成为文化传承的载体。前面提到的历史名街中的国子监、山塘街、青岛小鱼山名人街等都体现出它们有丰富的文化底蕴,是重要文化载体。但是如何使这些潜力转变为动力,展示出各自的魅力特色才是关键,如苏州山塘街,评上名街后,一手抓文物环境整治,一手抓文化内涵的发掘和发扬,同时开展最后的战役,即虎丘的全面整治,这种精神值得学习。福州三坊七巷,除名人故居及文化内涵整理发掘外,正在酝酿保护管理体制方面的创新。

    另一类是旧瓶装新酒,利用传统环境,增添新的时尚内容,上海新天地开了个头,各地均有仿效(严格来讲,新天地不能说是“历史街区”)。无锡惠山老街,就是将惠山脚下一处众多文人会聚的祠堂群,开辟成文艺沙龙、会所等休闲场所。苏州平江区也有类似的举措,此外,还有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源地、场所,如苏州桃花坞、天津杨柳青等如何保护、整治、发展,都值得研究。这类“历史街区”经营上很容易考虑到旅游。有的街区保护规划和旅游规划一起编制,似乎保护目的就是为了旅游,这样很容易本末倒置。应该看到保护是目的,要使其得到可持续发展或永续发展,旅游只是一种手段。另外谈到旅游,还要强调两点,一是把握好“度”。千万不可过度,喧宾夺主,破坏文物环境,损害街区生活和文化氛围,干扰居民正常生活。二是不要“离谱”。这个谱就是历史街区的环境质量即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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