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舒 琳
打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群众艺术馆的网站首页,从图文并茂的活动信息中可以看到群艺馆每日的运行动态和大事小情,非遗申报进展、学术邀请展、专题培训讲座、文艺汇演、基层调研……各种活动安排紧密,好不热闹。然而,这只是展示鄂尔多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市民文化生活及精神面貌的一个小窗口。2011年5月,鄂尔多斯市成为首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两年来,文化的硬件、软件建设突飞猛进,为示范区创建提交了一份精彩的答卷。
文化设施得以充分利用
6月1日,由鄂尔多斯市文化局主办、鄂尔多斯市群众艺术馆承办的“放飞梦想”第二届全市少儿书画展在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中心展出,为节日里的孩子们献上了一份色彩斑斓的礼物。作为鄂尔多斯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之一,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中心拥有1个能容纳500人的多功能观演厅、4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和少儿科普园、老年活动中心、群文综合展厅等13个活动厅室,各项免费服务和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更让市民如沐春风。
“十一五”以来,鄂尔多斯市不断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财政一次性投入40多亿元,兴建了鄂尔多斯大剧院、市博物馆、市群艺馆、市图书馆等7个大型公共文化设施,总建筑面积达36万平方米。示范区创建工作展开后,2011年全市文化事业发展资金投入9.21亿元,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开展。201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6亿元,其中1亿元用于改善基层文化设施。去年8月,鄂尔多斯在全市范围内首批配送了总价值近4000万元的公共文化服务设备。同时,各区(旗)、乡镇(苏木)政府也投入相应的匹配资金,上下联动,使全市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基础设施得到了大幅度改善。
鄂尔多斯市文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聿慧说:“公共文化服务四级网络的形成是在示范区创建工作展开后逐步建立的,这足以看出市里对文化工作和示范区创建的重视。创建工作开展之前,很多文化设施、服务工作没有规范要求,一些旗区的文化工作要依靠市里帮扶。经过两年的创建,通过新建场地、配备文化工作人员、添置文化设施设备,街道综合文化站及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得到了充分运用,真正做到惠及于民,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以说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阵地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
与内蒙古自治区大多盟市一样,鄂尔多斯具有地广人稀、居住分散的特点,在牧区,有的牧民距离文化站数十或数百公里。自2011年被列为首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以来,鄂尔多斯结合一些地区人口转移快、老年人居多,农牧区人口居住分散的实际,在开展阵地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了流动文化服务、发展农牧民家庭文化户等工作。
2011年,鄂尔多斯市政府出台《鄂尔多斯市示范文化户、民间文艺团队资助及管理办法》,加大了对文化户的扶持力度。目前,全市农牧区达到旗区和市级标准的家庭文化户有1万余户,其中市级高标准示范文化户达480多户。这些家庭文化户不仅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效补充,也成为地区文化建设中的一个特色。
而针对乡镇(苏木)体制改革后,综合文化站数量减少、文化服务点与农牧民距离拉大的现实问题,鄂尔多斯于2012年一次性安排资金为全市文化馆、图书馆、文艺团队和基层文化站配备了近百辆文化车,力求把文化送到离农牧民最近的地方。
如今,农牧民平日里可以到邻近的文化户家里读书看报、吹拉弹唱自娱自乐;每隔十天半个月,可以到文化室借书、看戏、看电影,享受“草原文化日”;文化站每年还会举办全乡镇(苏木)性的歌咏比赛、文艺会演、读书演讲、那达慕大会等文化活动。
加大服务和培训力度
在夯实基层文化阵地的同时,鄂尔多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全市平均每年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近千场次,举办大型文化活动30多次,举办馆站阵地大型活动700多次,送文化下乡1000多次,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贯穿全年、遍布城乡。与此同时,全市先后推出多项措施支持群众文艺队的发展:下派文化指导员,免费指导和帮助群众文艺队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与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引进专业师资指导民间文艺创作;不定期开展文化培训,提高群众文化素养;打造文化品牌、定期开展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为群众文艺队提供展示的平台。
鄂尔多斯群众艺术馆馆长高怀信说,近几年,市里加强了社区文化服务活动的管理,通过派送社区辅导员带动社区文化和群众文化的整体活跃。去年,市文化部门还给20多个民间团体配备了小型的流动车和乐器等,并积极地在乡镇发展民间文艺团体,每个辖区计划扶持60个。
“现在,我们会根据实际需求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服务和培训,排出活动安排后进行公示,做出活动计划。我们要求每个文化辅导员要交100个朋友,借此让群众认识了解文化服务,参与文化活动。”高怀信说,草原地区的人们以前考虑的是生存概念,现在有了生活概念和文化需求。
将研究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政策
5月14日,在北京举行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制度设计研究课题评审会上,鄂尔多斯市《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制度设计研究汇报,得到了与会领导和专家的一致好评。
自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鄂尔多斯结合当地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实际,以“创新建设模式、加强流动服务、注重民族特色”为主题,深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设计研究工作,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确定了以“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农牧区家庭文化户建设”“发展民族特色文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机制”为主题的制度设计研究。
在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上,围绕城乡公共文化“设施、人员、经费、活动”4个关键因素,有针对性地将研究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政策和标准,至今已有多项制度设计研究成果被运用到实际工作中。2011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政府颁布了《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日前又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从设施建设、设施管理、服务供给、队伍建设、资金保障、考核评估等方面予以明确,着重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人、财、物问题,不仅为今后该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构建相关长效机制提供了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