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 纲
某月某日,远离首都的某城,某人,哭告无门,急中生智,按民间流传的老办法“拦轿告状”,跑到衙门口拦小轿车递状纸,当场被捉,从此,下落不明。
究竟定多大的罪?要看拦的是什么车。我想,拦“丰田”要比拦“上海”的罪大,拦“奔驰”又比拦“丰田”的罪大。“官”越大,“民”罪越大,虽然不是民法,恐怕也是事实。
车上的公仆何不替小民开脱几句放他走人?要不,你收下状纸不也很好吗?然而,他被请去了。“状纸进门,两头托人”,对平头百姓说来,不敢奢望“托人”,能让状纸“进门”就谢主龙恩了。
总之,人和状纸都被弄走了,马路上重归于安定。
事过多日,不该忘记的只好忘却。今日天气晴和,暖阳融融,伏案开卷,开卷有益,偶见一九七九年第九期《人民戏剧》,第三页载有周恩来总理这样一段话,照录于下:
……尽管我们对整个封建剥削制度是否定的,但他们有些制约的办法也是可取的。如况钟去见周忱,周不见,况钟击鼓,他就不敢不见了。我们国务院,人民群众要见我们,有的也难见,就是没有一个鼓……目前我们一些制度是有缺点的,老百姓要见有的做官的多难啊?我们也需要一套制约的办法。《十五贯》教育我们做官的人,让我们想想,是不是真在为人民服务。
周总理所说的“鼓”,是指古时候官府大人听取冤抑的“登闻鼓”,闻鼓升堂,受理诉讼。
古代官吏都是青天大老爷么?姑且不论,反正他们“闻鼓升堂”。
《四进士》里的宋士杰,为了替干女儿申冤,击鼓喊冤,硬是把三个大贪告倒了,尽管挨了四十大板差点没有被“边外去充军”。
“老百姓要见有的做官的多难啊?”所以,总理让我们想想:自己“是不是真的为人民服务”?
那位坐小车的官“是不是真的为人民服务”?那位递状纸的何不在他的衙门口去“击鼓”?要有“鼓”他是不是就不去拦那个车子?我不想知道。我想的是这样三件事:
一、周总理坐“红旗”,比“奔驰”的官大。
二、周忱并不是共产党员。
三、天凉了,家属的夹衣该送到什么地方去?
(注:本文作于一九七九年九月,选自《惊叫与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