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创建成果
●赣州市将创建工作纳入市“十二五”规划,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各级政府目标考评体系。要求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文化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和人均文化支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两年来,全市公共文化建设总投入30多亿元。
●形成了完整的公共文化建设规划体系,确保了创建活动科学规范、有序有效推进。先后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机制研究、“农村基层多功能文化流动服务站”的研发与应用项目研究、赣州市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化建设研究等,丰富了创建工作理论成果。
●新建改建修缮市(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剧场、文化广场、文化艺术中心等63个。全市283个乡(镇)都有综合文化站,3460个行政村、358个社区都有文化活动室。至2012年底,全市文化设施总面积达到64.83万平方米,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由2010年的156.4平方米提高到700平方米,增长348%。
●立足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开展“创建两大项目、建立三个基地、打造四张名片”活动,打造一批具有赣州特质的文化品牌。创建两大项目,即全市评选示范项目20个,特色村(社区)文化活动室40个;建立三个基地,即创建农民工(留守孩)文化活动基地、赣南苏区红色文化题材创作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打造四张名片,即打造现代都市文化和宋城文化名片、赣南红色文化名片、赣南客家文化名片和赣南生态文化名片。
创建亮点选评
统筹采用“新建改建、政府调剂、维修改造”等办法,探索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新路,成效显著。
为弱势群体设立“服务专区”,提升素质、播撒关爱,图书馆和群艺馆等公共文化单位结合免费开放,开展讲座培训,提升农民工文化素质,各地为农村老人和留守孩实施“关爱工程”。
研发“基层多功能流动服务车”,为农村群众提供“多下乡、常下乡”的流动文化服务,实现图书服务、影视服务、文体活动、文艺演出、宣传教育“五到村”。
统筹文化、教育、科技、广电、体育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和设施的综合利用、共建共享,与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共编文化设施建设规划,推进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开放共享,形成多部门合作共建、资源共享机制。